面對山雨欲來,謠言滿天,許多人勸孫立人盡速出走,但耿直的孫立人自認問心無愧,不為所動。而此時已被逮捕的郭廷亮,被押往高雄鳳山審訊,政工干部要他承認有謀叛意圖,逼他交出孫立人的所謂兵變計劃。郭廷亮自然嚴詞拒絕了這些子虛烏有的問題,于是遭受嚴刑拷打。他不為所動,堅持不承認有謀叛企圖。眼看一招不成,保密局特勤室主任毛惕園又策劃出一計。先是將郭的妻兒也關(guān)入監(jiān)牢。然后他與毛人鳳共同導(dǎo)演,勸郭廷亮寫自白書承認自己是“共產(chǎn)黨的間諜”以此來換取早日釋放,并且謊稱保證出獄有工作,不會牽連孫立人。在威逼利誘之下,郭廷亮寫下了“自白書”。接著辦案人員拿著這份“自白書”去威脅其他涉案人員,幾經(jīng)反復(fù),終于有了幾十份令他們滿意的“自白書”。自此郭廷亮“匪諜”案和南部“兵諫”案便告坐實,扳倒孫立人已是箭在弦上。
8月3日,“總統(tǒng)府”局長黃伯度帶著上述“自白書”來到已被憲兵包圍的孫立人官邸,要其引咎辭職。孫立人知道其中必定有詐,斷然拒絕。黃又透過其部下陸軍副總司令賈幼慧,以及孫的侄子孫克剛等,轉(zhuǎn)達“上面”堅決整頓孫立人舊屬的立場,要孫立人顧全300多名部下的性命。自知回天乏術(shù),孫立人無奈寫下一份簡短辭呈。然而這份辭呈并不能令上面滿意,反復(fù)幾次,寫出了一份“符合要求”的辭呈。
8月20日,“總統(tǒng)府”發(fā)布“徹查令”,10月23日,歪曲事實的報告出爐,結(jié)論是:孫的部下郭廷亮“為中共工作”,利用孫的關(guān)系在軍中聯(lián)絡(luò)軍官,準備發(fā)動“兵諫”,孫未及時“舉報”亦未“采取適當(dāng)防范之措施”,“應(yīng)負責(zé)任”。郭廷亮被判處無期徒刑,先在綠島監(jiān)獄服刑,假釋后,卻發(fā)生了在火車上跳車身亡的離奇“意外”。
幽居臺中 教子有方
對于被免職的孫立人,蔣氏父子采取“不殺、不審、不問、不判、不抓、不關(guān)”,但也“不放”的“七不”政策。1956年6月,孫立人被逐出臺北市南昌路官邸,遷往臺中市向上路一段18號居所,開始了漫長的軟禁生涯。
孫的居所原為軍方宿舍,四周筑有圍墻,戒備森嚴,門前向上路兩頭堵死,由“國防部”派來的6名“保衛(wèi)人員”日夜監(jiān)視,外人不得入內(nèi),孫立人和家人也不能隨便外出。孫的任何活動,包括打電話,都須通過“保衛(wèi)人員”向上請示,得到允許后方可進行。孫立人外出,由“國防部”派車,另外,加派一輛吉普車跟隨。孫家圍墻外,有軍事情報局加蓋的一棟三層樓的指揮中心,居高臨下,隨時監(jiān)視孫的一舉一動。凡是“上頭”認為“不方便”的事,孫立人均不得擅自去做。外出也必須“保衛(wèi)人員”“陪同”前往。當(dāng)時,蔣介石對孫立人看管極嚴,連孫立人的廚子身上都藏著刀,只要有人想救孫立人,立馬一起干掉。
幽居的日子里,家人成了孫立人最大的安慰。孫立人與張梅英前后生育四個孩子,他以“中國安定,天下太平”為兒女命名。兒女多了,開銷也變大。孫為官清廉,并無積蓄,幽禁之后又不給薪水,生活十分拮據(jù)。早在他擔(dān)任陸軍總司令時,家里就十分清貧,菜金要限制,若來人添菜,只有咸蛋、炒蛋或皮蛋,家人背后稱為“三蛋轟炸”。張梅英回憶說:“后來四個孩子長大了,進學(xué)校讀書,每天要帶便當(dāng),沒錢買米,四個孩子只能分三個雞蛋吃。”
孫立人也嘗試在家養(yǎng)雞、養(yǎng)鳥,養(yǎng)豬,開辟果園,后來改種玫瑰,他虛心向花農(nóng)請教,悉心栽培,廣受歡迎,被稱為“將軍玫瑰”。家中有時缺少菜錢,他便到后院剪些玫瑰花,由張梅英騎自行車送到菜市場,交換一些青菜豆腐。粗茶淡飯,一家倒也其樂融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