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源信前晚(5日)由泰國押解返臺,供稱“勒索、殺人、棄尸都是我一人單獨所為,并無他人協(xié)助,希望法官判我死刑,還給被害人及家屬一個公道”。被害人家屬大罵謝嫌泯滅人性,又不是不給錢,懷疑還有其他人涉案,“若檢警就這樣結案,我們無法接受!”
檢警查出,案發(fā)當日謝源信將施姓富商上手銬、腳鐐,并在嘴巴塞內褲,塞在奔馳車后車廂內,駕車南下,下西螺交流道后打勒索電話,要女會計匯3000萬(新臺幣 下同)贖款至他的賬戶內。
謝源信說,他原規(guī)劃將被害人釋放在關仔嶺山區(qū)一處廢棄工寮,但被綁在后車廂內的被害人沿途大叫,并狂踢后車廂蓋,他怕被人發(fā)現(xiàn),車開到82號快速道路太保交流道附近產業(yè)道路,取出刀子朝被害人背部猛刺。
接著把車開到關仔嶺山區(qū),被害人仍踢打后車廂蓋,他兩度下車拿刀亂砍,直到車子開到關仔嶺產業(yè)道路旁廢棄工寮,打開后車廂蓋才發(fā)現(xiàn)被害人已氣絕,即將被害人棄至附近草叢里。
謝源信說,他了解老板習性,只要開口,錢一定會給;今年2月開始規(guī)劃綁架老板。他存有30萬元,向友人借5萬元,又搶了老板一疊美鈔,近新臺幣40萬元,他買機票到泰國住宿、賭博等花費20余萬元,落網(wǎng)時剩13萬元。
警方鑒識人員在謝棄尸的車子右后車座采到鬼針草,懷疑有“第四名共犯”協(xié)助棄尸;謝告訴警方,棄尸后曾打開右后車門拿兇刀、手槍丟棄山區(qū),再駕車至臺南市仁德交流道附近棄車,可能因此留下鬼針草;檢警暫時排除有第四名參與行動的共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