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規(guī)定
武漢百萬元房產要繳2萬加名稅
近日,武漢等多個城市均表示對婚前房產要按比例征收“加名稅”。據武漢市房產交易中心介紹,該市對房產證加名的征稅方式和辦理手續(xù)是按“贈與行為”對待。夫妻雙方約定各自持有該套房產的份額后,首先需要辦理公證手續(xù),再請專業(yè)評估公司對需要加名房產的市值進行評估,按贈與房產的手續(xù)辦理。此過程中,需要繳納契稅,具體計稅方式為“加名方持有房產的份額×加名房產評估出來的市值×婚前房產契稅稅率4%”。
如果市民婚前購買的房子現(xiàn)值100萬元,要加上妻子的名字,雙方約定各享有50%權益,妻子獲得50萬元,按照這50萬元的4%征稅,需要繳納2萬元。公證費用是根據房子的面積計算,每平方米收費70元。
民眾反應
年輕男女加深對稅賦的焦慮
盡管關于加名稅的討論十分熱烈,但真正去房產交易中心付諸實施的并不多。
正在武漢房產交易中心咨詢婚前加名業(yè)務的李小姐說,出資買房時,娘家出了大部分房款,但想著既然要結婚成一家人了,房產證上只寫了丈夫的名字,現(xiàn)在婚姻法新解釋出來了,想把自己的名字加上去。
“不過加個名字要繳幾萬元的契稅,心里有點不情愿,還得再想想”,李小姐略帶苦笑地告訴記者,“當初辦房產證交了3%的契稅,現(xiàn)在又得交4%,房子貴,費用更高?!?/P>
在武昌和漢口街頭,記者隨機向一些市民朋友了解發(fā)現(xiàn),收入水平決定對征稅和加名的態(tài)度。中高收入的市民大多表示,既然婚前房產婚后加名要征收契稅是國家規(guī)定的,所以就算需要繳納一定的稅金,還是會依法辦理。而中低收入的市民對此卻頗有意見,以前可以不收的契稅為何現(xiàn)在非得收?辦理加名手續(xù)需繳納萬元甚至幾萬元的契稅費用太高,想辦加名卻有些猶豫。 鐘新
“加名”并非交易 為何要重復納稅
“房產證加名要收稅、單位發(fā)月餅也要收稅?!比魏我幻{稅者,突然聽到這樣兩條新聞,難免會有“一個名字上萬元”的錯愕和“分到的月餅被咬了一口”的憤慨。但細究起來,“月餅稅”并非新規(guī),“加名稅”也并非無法可依,那么,公眾為何會有種種質疑,又有哪些問題必須厘清?
查閱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發(fā)現(xiàn),個人取得的應納稅所得,包括現(xiàn)金、實物、有價證券和其他形式的經濟利益。可見所謂的“月餅稅”并非新稅種,而是已藏在規(guī)定中。但令人質疑的是,已經繳過增值稅和營業(yè)稅的月餅,為何還要重復征稅?
同樣,婚前房產婚后要加另一方的名字,必須按產權比例繳納一定契稅——部分地區(qū)不聲不響地開始征收“加名稅”,也引發(fā)種種爭議。單從法理上來看,征稅有法可依,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規(guī)定,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承受的單位和個人為契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guī)定繳納契稅。
但是,盡管房產證加名意味著產權的轉移,這種行為卻并無盈利也并非交易,憑空多繳納一筆為數(shù)不少的費用,不免有重復納稅之嫌。加上在婚姻法新司法解釋出臺之前,并無此類做法,更令人產生“雁過拔毛”的感受,也難免落下“即便合法,也不合情理”的名聲。 據新華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