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汽車消費問題越來越受消費者關注(圖文無關)
臺海網3月14日訊 據東南快報報道,購車遭遇變相加價怎么辦?開發(fā)商違規(guī)重復收費如何維權?昨日,省消委會公布了2015年度消費維權典型案例。
案例一買車遭遇變相加價
2015年7月16日,消費者張先生向福鼎市江南汽車貿易有限公司訂購了一輛2014款榮威350自動迅悅版轎車,經營者報價99700元,經過協(xié)商經營者同意以優(yōu)惠兩萬元的價格出售。雙方簽訂汽車買賣協(xié)議,約定裸車價為76700元,消費者預付訂金5000元。
協(xié)議簽訂后,經營者表示需要加價1萬元,雙方再次協(xié)商,約定由消費者再支付5000元購買多功能方向盤與一鍵啟動裝置。但第二天經營者又以報錯價格為由,堅持要求加價1萬元,否則解除合同。張先生認為經營者缺乏誠信,要求經營者給予賠償。
福鼎市消委會工作人員組織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工作人員向經營者宣傳新《消法》與《合同法》等相關規(guī)定,并就經營者在合同管理與銷售服務方面存在的問題和不足提出意見和建議。
本案中,經營者違背誠實信用原則的行為已構成合同違約,應當退還訂金,并賠償消費者損失。經調解,經營者同意退還訂金5000元,并賠償消費者168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