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臺海網(wǎng)10月9日訊 (海峽導報記者 溫航)備受外界矚目的國內(nèi)首例馬拉松替跑猝死索賠案,在這個國慶假期又有最新進展。在一審宣判被廈門市海滄區(qū)人民法院駁回所有訴求的10天后,原告亦即猝死者吳某乙的家屬梁某甲、吳某甲、梁某乙不服判決,正式向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要求撤銷一審判決。
此外,不同于一審時總計123萬余元的綜合賠償,此次二審上訴死者家屬的索賠總金額達到了183萬余元。
家屬:不推卸該承擔之責 但兩個被告難道無過?
“我的初衷很簡單,就是想討個說法。吳某乙已經(jīng)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了沉重的代價,可以說他的離開對一個三口之家而言意味著這個家庭就沒了。”死者家屬梁某甲遞交二審上訴狀后在接受導報記者電話采訪時,依然難掩激動情緒。梁某甲坦言,希望借此案能給大家一個提醒,“不想再看到類似的悲劇在別的家庭里發(fā)生。這種悲傷不是所有人能體會的。”
對于一審的判決結(jié)果,梁某甲坦言無法接受。“作為家屬我始終無法接受這個判決結(jié)果。我們向來不推卸自己該承擔的責任,但是賽事的組委會和運營單位、號碼轉(zhuǎn)讓者難道就沒有過錯嗎?”
律師:運營方存在過失 卻沒有判其擔責
在替跑猝死者家屬正式向廈門中院遞交“民事上訴狀”后的第一時間,原告代理律師黎永綠接受了導報記者的采訪。
在黎永綠看來,兩被告的過錯行為,與吳某乙本人違規(guī)替跑的行為相結(jié)合,發(fā)生了猝死的悲劇,這顯然也存在法律上的因果關(guān)系。“我們期待并請求二審法庭依法撤銷一審判決,改判支持上訴人合理、合法的上訴請求。因為本案的公正判決對馬拉松賽事的參賽者、主辦方、違規(guī)轉(zhuǎn)讓名額者、賽事工作人員等等將會是一堂生動的法制教育課。”黎永綠進一步表示,同時,此案亦可警示組委會、主辦方、參賽者等,究竟應(yīng)該怎樣去組織比賽,怎樣去參加比賽,如何有效防范和控制比賽中的各種法律風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