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看交錢憑證被要求發(fā)展6個下線
“我把3.6萬元轉給她后,她提出要去龍巖交錢,讓我不用去。”事后老高說,“幾次問她,錢交了怎么都沒有單據(jù),也沒登記身份證。她說單子已經入了,貨也在那邊,其他的你不用管。我還反復跟她說如果是傳銷我堅決不做。”
收到錢,沈姐帶老高和小黃去五緣灣的豪宅,沈姐還說那套房是租下來做項目的。老高說:“當時,看到兩個老婦女在里面,她們看到我就跟我說:‘聽說你不大想做,沈姐是好心隱瞞,等我躺在床上數(shù)錢、一個月收入六位數(shù)的時候你就知道了。’”老高聽到這些后心里很亂,沈姐此時開口了:“這兩個人人脈很廣,一直想加入但手上沒錢,你幫忙出一下錢的話她們就做你的下線。”
老高當時就有點質疑:“不是不用拉人頭嗎?”此時,沈姐又跟老高說,下午帶你去一個地方你就知道了。
隨后,沈姐帶著老高他們去同安,是個農村的推拿館,里面二三十個人,老高一看不對勁,找個借口出來了。老高遇到一名從推拿館出來的婦女,問她里面做什么的,那個婦女說,她已經做了一年,這個項目是369模式,拉一個人就可以抽9000元。老高瞬間明白了,電話里質問沈姐,既然是直銷為什么沒憑證?老高提出了退錢。沈姐則說:“現(xiàn)在沒權利看憑證,只有發(fā)展6個人升級后才能看到。”隨后,一名自稱小胡的女子打電話“開導”老高,“她說你不想投怎么會交錢?以沈姐的人品不可能騙你,不去拉下線錢就回不來,是生意肯定有風險。”
堅決退錢被拒之后“富婆”人間蒸發(fā)
而老高堅決要退錢,沈姐告訴他,等有人加入后會頂替他,要把貨給他。幾天后,老高再聯(lián)系沈姐,居然失聯(lián)了,發(fā)微信也不回。打電話給小黃也不接,老高不得不懷疑他們是串通的。因為工作,老高暫時把這事擱下來。
7月8日,老高偶然得知了很多人反映那是傳銷手段,查不到登記資料。而老高在法院網站還查到沈姐居然是“老賴”,欠了人家兩筆錢沒還,一筆139萬元,一筆43萬元。
事已至此,老高如夢初醒:“我不指望能拿回錢,把我的經歷講出來,希望大家有個警醒也是有價值的。”
導報記者了解得知,該公司是深圳一家生物科技公司,是微商企業(yè),常在各地舉辦以養(yǎng)生為主題的“學習會”。
律師觀點
有傳銷嫌疑,建議報警
就此,北京東元(廈門)律師事務所陳奇斌律師認為,老高被作為“下線”拉入網絡傳銷組織的可能性大。網絡傳銷手段多變,與傳統(tǒng)傳銷本質上并無區(qū)別,均具備三個特征:一是需繳納“入門費”,二是需發(fā)展其他人員才能繼續(xù)操作,即“拉人頭”,三是按照發(fā)展人員的數(shù)量、處于哪個層級等來計算報酬,即“團隊計酬”。我國刑法規(guī)定,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情節(jié)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他建議老高報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