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臺海網3月27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陳捷 通訊員 思法/文 陶小莫/漫畫)婆婆“搶占”房產,兒媳告上法庭。趙女士再婚5年后,丈夫阿林因病去世,結果,婆媳二人為遺產繼承鬧上法庭。
據悉,趙女士是個商場女強人,對夫妻共同財產貢獻頗多。但因丈夫早逝,婆婆帶著一大家人來廈門爭遺產。由于阿林先后結婚三次,與兩個前妻育有3個孩子,這讓繼承糾紛變得更加復雜。近日,無奈的兒媳只好將婆婆、丈夫與前妻所生的孩子告上法庭。
據法官介紹,近年來再婚帶來的遺產繼承糾紛明顯增多,由于再婚家庭兩輩人之間情感關系薄弱,一旦出現糾紛,很容易為錢反目成仇。
爭奪 丈夫去世 婆婆“霸占”房產
盡管阿林已經年過四旬,曾有過兩段婚姻3個孩子,但趙女士還是義無反顧地嫁給他??伤龥]有想到,阿林會早逝,更沒有想到,丈夫一去世,婆婆就帶著孫兒和親戚來廈門爭遺產,還“霸占”了趙女士婚前買的房子。
2008年,趙女士帶著與前夫所生的女兒菲菲和阿林結婚了。阿林之前曾有過兩段婚史,與第一任妻子生了一個兒子;與第二任妻子生下了一對雙胞胎男孩。
婚前,趙女士獨自付了首付在島內買了一套房子,兩人又共同出資在漳州買了另一套房產,還買了小轎車,并一起入股投資一家酒吧?;楹?,兩個人一起償還房貸,雖然沒有共同的孩子,但日子過得不錯。然而,好景不長。2013年,阿林因病去世,遺產“爭奪戰(zhàn)”很快開始。
阿林沒留下遺囑,婆媳二人因為遺產繼承發(fā)生了糾紛。趙女士堅持,應按照出資的多少來確定房產份額,阿林出的錢少,占有的份額就少。
但阿林的母親則認為兒子應該擁有一半房產。為了“宣示主權”,老人帶著孫子和老家的親戚住進了廈門的這套房子。
焦點1 繼父遺產,繼女有沒繼承權?
無奈之下,趙女士只好把婆婆、阿林與前兩任妻子所生的3個孩子一同作為被告,起訴至思明區(qū)法院。
趙女士在法庭上說,結婚后,她和阿林彼此財務獨立,各自撫養(yǎng)各自的孩子,所以她與前夫所生的女兒菲菲(化名)與阿林沒有形成撫養(yǎng)關系,沒有權利繼承阿林的財產。
但法官認為,因為趙女士與阿林結婚時,菲菲年僅12歲,一直和趙女士、阿林一起生活。一方面趙女士沒有相應的證據證明夫妻財務獨立,另一方面撫養(yǎng)關系的形成,除了金錢扶助外,還有情感、精力等多方面的付出。因此,不能否認雙方的撫養(yǎng)關系,菲菲同樣是阿林的合法繼承人。
所以,法院認為,阿林的法定繼承人應當包括趙女士、阿林的母親、阿林的3個孩子和趙女士的女兒,一共6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