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臺海網(wǎng)3月15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陳捷 張芯雅 通訊員 廈法 湖法/文 楊希/漫畫)食品安全關(guān)乎每個百姓健康,從腳踩酸菜牛肉面,到“塌房”的淀粉腸……“3·15”國際消費者權(quán)益日前夕,廈門法院發(fā)布一批與食品安全有關(guān)的典型案例,讓我們一起看看廈門法院是如何用法律為食品安全隱患“精準拆彈”,守護群眾“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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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假牛肉、真豬肉?判決: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近日,廈門法院公開宣判三起銷售偽劣產(chǎn)品罪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
經(jīng)查,2022年 2月至2023年3月間,被告人葉某、陳某、黃某等攤販在明知黃某某以母豬肉為原料加工生產(chǎn)假牛肉的情況下,為了謀取非法利益,仍然向黃某某購入假牛肉銷售給消費者。
截至案發(fā),葉某銷售金額為48萬余元,陳某銷售金額為21萬余元、黃某銷售金額為43萬余元。
廈門法院經(jīng)審理認為,被告人葉某、陳某、黃某等人以豬肉冒充牛肉進行銷售,其行為已構(gòu)成銷售偽劣產(chǎn)品罪。
被告人葉某、陳某、黃某因銷售假牛肉被廈門法院分別判處三年至一年六個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宣告緩刑及處以罰金,同時,責令三人承擔公益損害賠償責任,并就其銷售偽劣產(chǎn)品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向社會公開賠禮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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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外賣吃出蟑螂?判決:賠償1000元
2023年9月22日,劉某某通過外賣平臺在陳某某小吃店購買了一份鹵面,并支付了11.4元。庭審中,劉某某陳述稱,其吃完面喝湯時發(fā)現(xiàn)湯底有一只蟑螂,遂立即將該情況向陳某某小吃店反映。
陳某某小吃店認為,家里都會有蟑螂,案涉外賣可能是不小心掉入了蟑螂,防不勝防。在收到劉某某的反映后,陳某某小吃店同意其退款申請,并同意十倍賠償,但不同意劉某某賠付1000元的要求。
湖里法院經(jīng)審理認為,陳某某小吃店作為提供餐飲服務的商家,應保證其所出售食品的衛(wèi)生和安全,但卻表示外賣中出現(xiàn)蟑螂系防不勝防,可見陳某某小吃店對其經(jīng)營場所的食品衛(wèi)生和安全疏于管理,存在一定的過錯。劉某某要求陳某某小吃店賠償1000元,有事實和法律依據(jù),應予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