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臺海網7月6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陳捷 曾藝軒 通訊員 洪恒亮/文 楊希/漫畫)前一天明明已經入賬的幾十萬港幣,怎么第二天就被撤回了?到底是怎么回事?近日,市民林先生等3人遭遇了換匯新騙局,騙子利用香港地區(qū)銀行支票匯款從“入賬”到“到賬”有“時間差”的特點進行詐騙。
昨日,廈門警方發(fā)布這起最新詐騙案例并揭秘騙術,提醒廣大市民群眾務必遵守我國外匯管理制度,提防此類換匯新騙局。
新騙局 已入賬的30萬港幣,第二天就被“撤回”
6月23日,廈門市民林先生從自己認識的一位房產中介那里得知,有個香港客戶要來廈門買房,房子都看好了,就差幾十萬元的首付款便可以簽訂買賣合同了,現在香港客戶急需把港幣兌換成人民幣。房產中介向林先生打聽有沒有想兌換外幣的合適人選。
聽到這個消息后,林先生第一個想到了自己常年在香港做生意的朋友梁先生。林先生心想,自己朋友在香港做生意用港幣方便,香港客戶來大陸買房用人民幣方便,這不是正好可以各取所需嘛。林先生馬上給梁先生打了個電話,將這個情況告知梁先生。
得到肯定答復后,林先生作為梁先生的“代表”,與房產中介開始了私下?lián)Q匯的溝通。
最終,雙方以低于市面行情的匯率,敲定30萬港幣的兌換。6月24日,香港客戶發(fā)來一張轉賬30萬港幣成功的截圖,梁先生確認后,按約定好的匯率折算轉給林先生人民幣27萬元。收到錢后,林先生分多次將27萬元轉到了香港客戶指定的賬號。
然而,6月25日,梁先生發(fā)現不對勁:“昨天30萬港幣的轉賬被撤回了!”于是,他趕緊找到林先生,兩人又找到房產中介,中介也同時向兩人表示:“那位客戶剛剛迅速解除了購房委托,我現在也聯(lián)系不上了。”
兩人還設法與支票匯款的轉入行客服取得聯(lián)系??头硎荆?ldquo;這是一筆支票交易,會在下一個工作日下午3點后顯示是否交收,即有機會支票被退票,導致交收不成功。”至此,二人徹底確認自己被騙了。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騙術揭秘 換匯新騙局“三大特點”
廈門市打擊治理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中心民警表示,這是一起換匯新騙局,林先生、梁先生和房產中介都是受害者。其中,房產中介被“香港客戶”騙了,為了盡快簽訂購房合同“物色”換匯對象;林先生為了換匯找到了自己的好友梁先生;而梁先生損失的則是真金白銀。在外地的此類案件中,騙子也是冒充“香港客戶”主動聯(lián)系房產中介人員,先謊稱購買房產,后以“幫忙將港幣兌換為人民幣”為由進一步實施詐騙。
此類新騙局中有三大特點。第一,選定目標。詐騙分子的目標為在網上發(fā)布賣房信息的中介人員。第二,引流渠道。詐騙分子通過小紅書、抖音等社交平臺及貝殼找房、安居客等APP獲取房產中介人員聯(lián)系方式,并主動添加微信。第三,詐騙借口。詐騙分子與房產中介人員交涉時謊稱賬戶內只有港幣,需要先行兌換成人民幣,并允諾其高額傭金和手續(xù)費或者低于市場匯率,誘使中介人員為其尋找有兌換港幣需求的人群。
警方提醒
入賬不等于到賬
經了解,香港地區(qū)的銀行資金入賬不等于到賬,有別于內地實時到賬機制,從入賬到到賬之間存在一個核賬期,通常為24小時。故在此期間,資金實際上為“掛賬”狀態(tài),非實際到賬的可使用金額。根據香港支票營運操作特點,從資金入賬到到賬的核賬時間,付款人有權隨時撤銷轉賬,因此受害人收到錢款入賬短信并不意味著錢款可以立即使用。詐騙分子正是利用此機制,使用香港匯豐銀行支票轉出錢款,在收到受害人的錢款后再撤回轉賬,從而實現詐騙錢款的目的。換句話說,在香港地區(qū)的銀行之間的港幣匯款支票,入賬不等于到賬。
廈門警方提醒廣大市民群眾,私人換匯是違法行為。市民群眾換匯務必遵守我國外匯管理制度,換匯要通過正規(guī)途徑到官方指定兌換機構換匯。繞開金融機構的私下?lián)Q匯都是違法行為,也給了騙子可乘之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