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臺海網10月30日訊 據(jù)廈門晚報報道 乘車途中遇到不配合防疫要求的女乘客,男子勸導,但對方不聽。男子惱了,對她動了手,致對方摔倒骨折。近日,湖里區(qū)法院審理了這起故意傷害案件,男子因故意傷害賠了8.5萬元還獲刑。
今年5月16日晚上,江女士乘坐109路公交車。當天是周六,根據(jù)當時的服務措施,公交車可免費乘坐。一上車,司機便提示江女士佩戴口罩,并告訴她免費乘車也要刷卡或者掃碼登記。江女士說:“別的車都不要。”司機再次重復了乘車要求。車上乘客魏某見狀,一起勸江女士要遵守。江女士不滿,回了魏某一句:“關你什么事?”但最后,她還是戴上了口罩。本以為小小的爭執(zhí)就這樣過去了,沒想到公交車行至塘邊站時,準備下車的魏某走到江女士面前,給了她一巴掌。江女士氣不過,追下車去與魏某理論。在車站,魏某將江女士推倒在地,離開現(xiàn)場。經診斷,江女士左橈骨遠端粉碎性骨折。
江女士報警,5月18日,魏某被公安機關抓獲。
據(jù)魏某交代,他當時在車站見到江女士拿出手機,以為她是要叫人,所以才逃跑。事后,魏某向江女士賠償了8.5萬元,最終取得江女士的諒解。
湖里區(qū)法院審理認為,魏某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輕傷,構成故意傷害罪。綜合考慮魏某的犯罪情節(jié)及悔罪表現(xiàn),可對其適用緩刑,判處其有期徒刑10個月,緩刑1年。
(文/記者 彭菲 通訊員 湖法 漫畫/劉哲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