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當年東芝高管“謝罪”(圖源:網絡)
二
美國的翻云覆雨手還是沒能放過日本。
20世紀80年代初期,半導體產業(yè)有如今天的5G,得技術高地者得未來。
彼時,日本松下推出了較英特爾功能更強、價格更低的芯片產品。在日本芯片的進攻下,英特爾裁員1/3,被迫退出存儲芯片市場。整個硅谷都陷入了與英特爾相似的處境,近8成美國存儲芯片企業(yè)宣告破產。
仍存的美國芯片公司成立了美國半導體行業(yè)協會(SIA),它們在媒體上造勢,稱日本科技是國家安全威脅,指責日本組建“研究組合”以補貼企業(yè),是“不公平競爭”。
1986年初,美國裁定日本DRAM存儲芯片存在傾銷,要征收100%的反傾銷重稅。此后,美國以反傾銷、反投資、反并購等手段進行貿易保護,并對日本出口到美國的芯片產品進行價格管制。
喪失了價格優(yōu)勢的日本芯片大受打擊。到1996年,日本芯片產業(yè)在全球的份額已不足30%,產業(yè)發(fā)展停滯不前。
揮舞“貿易大棒”打壓技術公司和產業(yè)發(fā)展還算做在明面上,暗地里設局構陷、釣魚執(zhí)法才真叫暗渡陳倉。
美國設了一個局,FBI工作人員假扮IBM員工,對日立、三菱謊稱手握IBM絕密設計資料,可待價而沽。
兩公司員工上鉤后,美國司法部門釣魚執(zhí)法坐實了“日本企業(yè)竊取美國技術”的罪名。接著,IBM對日立提出巨額賠償訴訟,同時媒體鋪天蓋地渲染日企“竊賊”形象。
誘引日企“剽竊”技術、以重金訴訟相威脅,美國這套組合拳打得日企滿地找牙。

日立的發(fā)言人(右)在美國大陪審團決定起訴“IBM工業(yè)間諜案”后發(fā)表聲明。圖源:日經新聞網
三
“做局”后還能申訴,離不開美國完備的法律體系,這個“完備”可不是褒義詞。
美國有一套看家本領:經貿搭臺、司法唱戲、大搞長臂管轄。
什么意思呢?簡單說,美國制定了法律,只要他國企業(yè)和個人與美國有這些聯系,比如通過美元進行交易、用美國域名網絡發(fā)出的電子郵件,美國便可從犄角旮旯翻出法條“制裁”他們。
《反海外腐敗法》就是前述法案中的“翹楚”。該法案于1977年通過,規(guī)定禁止美國企業(yè)針對一切國外企業(yè)、政府、政黨的賄賂行為。
被《反海外腐敗法》坑得最慘的,是法國工業(yè)明珠、電力巨頭阿爾斯通。一些島友應該讀過一本書《美國陷阱》,它的作者皮耶魯齊也被稱作“法國孟晚舟”。
在被《反海外腐敗法》“制裁”前,阿爾斯通掌握著全球頂尖的電力、航母動力、能源、交通等技術,只有德國西門子、日本三菱重工和美國通用電氣公司能與之比肩。
但若放眼全球市場,通用電氣才是它真正的死敵,二者在爭奪印尼、沙特訂單時多次交鋒,但通用電氣每每落敗。
為了打壓阿爾斯通,美國司法部出手了。2010年,美國針對阿爾斯通的腐敗提起訴訟,要求公司進行內部調查。
隨后,阿爾斯通全球副總裁皮耶魯齊在紐約肯尼迪機場被捕,阿爾斯通收到美國10億美元的“天價罰單”,這是阿爾斯通難以承受的大放血。
這時,通用電氣以“白衣騎士”的面目出現了,稱愿意為阿爾斯通交罰單。不過,阿爾斯通的核心業(yè)務必須賣給通用。
最終,通用電器如愿以償。

阿爾斯通(圖源:網絡)
回憶這段往事,皮耶魯齊寫道:“《反海外腐敗法》在道德的掩飾下成為非同尋常的經濟統治工具……這項法律對美國財政部來說是一件喜事、一座真正的金礦。”
可悲的是,阿爾斯通不是唯一受害者。數據顯示,1977-2014年,26個超1億美元的罰單中,有21個涉及非美公司,西門子、道達爾、戴姆勒等非美企業(yè)巨頭榜上有名。
近些年,美國調整了靶向,以“知識產權”“威脅國家安全”為名先后狙擊中興、華為,并以“侵犯人權”為借口將大疆、海康威視等企業(yè)劃進實體清單。
至于風靡海外的視頻軟件TikTok被圍追堵截,也符合美國一以貫之摧殘企業(yè)、打壓產業(yè)的做法。
一時不知該如何作結,但古人話語錚錚在耳:“諸侯之地有限,暴秦之欲無厭,奉之彌繁,侵之愈急。”
強者恒強的局面,需要有人鍥而不舍去打破。(文/云中歌)
來源:俠客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