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微博)8月17日訊 據新京報報道,近日,大興區(qū)檢察院稱,因該男子患有精神分裂癥,無刑事責任能力,已向法院申請對這名男子進行強制醫(yī)療。
承辦檢察官介紹,李某患有精神分裂癥二十余年,一直無法正常工作,日常生活只能靠親戚接濟。李某曾結過婚,但因患有精神疾病,其妻在結婚7日后與其離異。幾年前,李某母親去世,李某只能與60多歲的老父親一起居住。
檢方介紹,2013年12月26日晚,李某精神病復發(fā),誤認為他父親是外國人,持刀將熟睡中的父親砍死并分尸、澆上菜籽油在自家院內焚燒。
承辦檢察官稱,經鑒定,李某案發(fā)時為精神分裂癥,無刑事責任能力,不負刑事責任。目前,檢察院依據刑事訴訟法規(guī)定,已經申請對李某進行強制醫(yī)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