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周末臺灣的“九合一”選舉中遭遇慘敗的民進黨,如今已經(jīng)亂成了一鍋粥,不僅曝出內(nèi)訌,更為了推卸失敗的責任而拼命找替罪羊。
而最新一個成為他們替罪羊的群體,是臺灣的“同性戀人群”。

所以,民進黨不僅在2016年上臺前就拋出了“支持同性婚姻平權(quán)”的口號,上臺后更是開始推行激進的政策,提出要修改臺灣現(xiàn)行的“民法”,把其中對于婚姻是“一男一女結(jié)合”的定義改為“兩人的結(jié)合”,從而直接讓同性婚姻與異性婚姻“平起平坐”。
可臺灣主流民意對于同性婚姻的觀念仍然偏“保守”。2016年時臺灣就有多組民調(diào)顯示至少一半的受訪者并不贊成同性婚姻,這其中既有家庭傳統(tǒng)文化和不同年齡段代溝的因素,也有宗教的因素。
但民進黨為了他們的政治私利卻無視這些民意。民進黨的喉舌媒體《自由時報》甚至還引用民進黨內(nèi)部人士的觀點稱此事不應(yīng)看“民調(diào)”。
接著,在去年5月的時候,民進黨又通過“有選擇性”的安插支持其立場的大法官進入臺灣“司法院”,通過了一個在臺灣社會引起強烈爭議的裁決。該裁決認定臺灣現(xiàn)行的“民法”因為沒有考慮到同性婚姻的情況,違背了“憲法”中“婚姻自由”和“保障人權(quán)”的內(nèi)容,需要修改。這一 “民法違憲”的裁決,也立刻給民進黨方面帶來了年輕人為主的同性戀群體的稱贊,以及西方輿論的“表揚”。
可臺灣社會本就不弱的保守力量也被深深刺激到了,開始積極行動起來反對此事。同時,這一民進黨操弄的裁決,還令一些原本并不反對“同性婚姻合法化”的“中間派”也被推到了“反對陣營”。這些人的立場是可以接受單獨立法承認同性伴侶關(guān)系,但不希望修改“民法”中對于婚姻是“一男一女結(jié)合”的內(nèi)容,主要是怕這會沖擊到異性戀為主體的主流家庭觀念。
但民進黨卻再次無視了這些反對的民意,仍然要繼續(xù)推進“同性婚姻入民法”的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