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媒體近日披露,德國基民盟國會議員霍普特曼(Mark Hauptmann)被指控借故收取阿塞拜疆等地賄款,為其在自己的地方報上刊登廣告,目前正接受調(diào)查。沒想到這個受賄案,竟意外曝出臺灣外宣內(nèi)幕——臺灣花了80多萬元(新臺幣)在該議員所出版的小報上登廣告。
其實,霍普特曼案曝出的只是民進黨當局“外宣”手段的冰山一角。
民進黨善于將“外宣”轉(zhuǎn)換成“內(nèi)宣”,大肆吹噓,欺騙島內(nèi)民眾,為自己執(zhí)政加分,為選舉拉票。
由于看到民進黨當局有“外宣”需求,愿意花錢造神,于是國際上一些反華政客、學術機構、媒體和學者在民進黨重金收買下,替臺灣發(fā)聲,與民進黨當局形成了“利益共同體”。
民進黨當局在“外宣”上的套路也林林總總。

套路一:收買多國反華議員
借反華“議員發(fā)聲”是民進黨“外宣”主要載體和抓手。其特點之一,是臺灣“外事部門”,在所駐國國會物色某個或一些有一定影響力的反華議員,然后通過中間人(公關公司、研究機構、個人或者在地臺商)與這些議員接上頭。通過他們在國會里替臺灣“發(fā)聲”,或推動涉臺法案;然后這些議員通過國會,再把該涉臺議題炒作成國際關注的話題,從而向國際社會和國際組織施壓,為臺灣“發(fā)聲”。當這些“發(fā)聲”引起國際輿論關注后,民進黨馬上就將這種所謂“國際輿論”引入島內(nèi),將“外宣”變成“內(nèi)宣”。
特點之二,就是由臺灣“立法院”的“立委”、臺灣“國安”系統(tǒng)外圍組織或一些商務機構通過掮客、公關公司以及臺商牽線,與外國反華議員建立關系。邀請外國國會議員與臺灣“立法院”的“立委”互訪。然后,民進黨當局把這些交往放給特定媒體,將“外宣”自然轉(zhuǎn)化為“內(nèi)宣”,從而神話成臺灣和民進黨當局在“外交上取得大突破”。
民進黨收買反華議員,主要集中在三大板塊,一是亞洲,二是歐洲,三是美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