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男輕女源自父母短視
王中偉(廈門集美中學高級教師)
重男輕女思想是中國幾千年封建社會文化下的產(chǎn)物,在我們周圍不同程度地存在著,在一些農(nóng)村地區(qū)尤其嚴重,根源之一在于女兒將來是“別人的老婆”,不能有“回報”;根源之二是女性由于生理特點在從事某些工作的時候沒有男性有優(yōu)勢,養(yǎng)女兒“沒用”。
人類社會進入二十一世紀的信息時代,平等、關(guān)愛已經(jīng)成為主流價值觀,很多人頭腦中還有落后的歧視女兒的思想,是家庭和社會的悲哀。
養(yǎng)兒育女是父母的法律義務和人性的天職,不是因為“有用”才養(yǎng)。愛女兒、呵護女兒是父母的責任,小鳥長大了就從窩中飛走了,大鳥并不因為沒有回報就放棄愛;愛也需要公平,不能給孩子留下心靈的陰影,阿冰爸爸的冷淡給女兒造成了心理創(chuàng)傷,是做父親的嚴重失職。
很多父母對兒子好,其潛意識是兒子將來也會對自己好,但可能使兒子認為父母的給予都是理所當然而不知道感恩。恰恰相反,女兒因愛的缺失反而對父愛感到彌足珍貴。兒子將來未必有出息,女兒將來未必沒出息。阿冰聰明懂事,成績在班級前三名,將來可能更有前途。
做父母的不能一碗水端平,只考慮自己將來的養(yǎng)老問題,把全部的愛都“投資”在兒子身上,實質(zhì)是為自己“長遠”打算而不顧女兒感受的自私行為,看起來很有“遠見”,實則是一種短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