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檢察機關成功抗訴一起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案
2015年4月至2017年6月,被告人高某英、林某花、唐某玲為牟取高額非法利益,以明顯低于市場價的價格大量購進假冒的芝華士、皇家禮炮、藍帶、名士、馬爹利、軒尼詩等洋酒,并將上述假冒洋酒銷售給福清市各娛樂場所,銷售金額達17879467元,未銷售金額為1402829元。2018年12月20日,一審判決認定3個被告人犯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銷售金額為18133777元,未銷售金額為1402829元;對高某英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八個月,并處罰金450萬元;對唐某玲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并處罰金350萬元;對林某花認定自首,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三個月,并處罰金400萬元。12月28日,福州市鼓樓區(qū)人民檢察院以一審判決認定事實錯誤,導致同案不同判為由,向福州中院提起抗訴。2019年4月22日,福州市人民檢察院派員出庭支持抗訴。福州中院于5月8日作出判決,采納了檢察機關的抗訴意見,認定3個被告人銷售假冒注冊的商品金額為17879467元;林某花不具有自首情節(jié),改判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并處罰金400萬元。
福州中院二審維持一起假冒注冊商標案
2018年5月至12月,被告人趙某未取得全星有限合伙公司的授權,擅自在其經營的布鞋加工廠內生產、銷售假冒注冊商標“CONVERSE”品牌的運動鞋,從中非法牟利,共計生產、銷售假冒運動鞋52408雙,銷售金額達775000元。被告人林某入股該廠后,在明知該廠生產、銷售假冒運動鞋的情況下,仍與趙某共同經營,從中非法牟利,共計生產、銷售假冒運動鞋15408雙,銷售金額達241400元。同年12月3日,羅源縣市場監(jiān)管局在上述地點扣押到被告人生產后未銷售的假冒運動鞋7191雙,貨值金額達116910元。2019年1月8日,被告人趙某主動至羅源縣公安局投案。同月10日,被告人林某被羅源縣公安局民警抓獲。福州市鼓樓區(qū)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案件實行集中管轄)依法判決被告人趙某犯假冒注冊商標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并處罰金450000元;被告人林某犯假冒注冊商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180000元;扣押在案的假冒運動鞋予以沒收并銷毀。被告人趙某不服一審判決,向福州中院提起上訴,稱:涉案加工廠生產客戶指定“CONVERSE”商標的鞋,利潤非常微薄,違法所得加工費應為68130.4元;已生產、未銷售的假冒鞋子7191雙,違法所得應為9348.3元;且其主觀惡性相對輕,認罪態(tài)度好,主動供述犯罪事實,積極配合調查。趙某認為一審判決過重,請求二審法院撤銷原判,對上訴人從輕處罰。福州中院經審理查明,原判認定趙某犯假冒注冊商標罪事實清楚,證據(jù)確實、充分,且經原審庭審舉證、質證,二審予以確認,并對一審判決予以維持。
福州市版權局查處“嘀哩嘀哩”網站侵犯著作權案
2018年10月,根據(jù)福建省版權局轉來案件線索,福州市版權局會同市文化市場綜合執(zhí)法支隊對“嘀哩嘀哩”網站進行檢查,發(fā)現(xiàn)該網站提供視頻播放服務。11月,執(zhí)法人員對網站運營公司(福州市嘀哩科技有限公司)托管在廈門市電信機房的服務器數(shù)據(jù)進行拷貝,經分析后發(fā)現(xiàn)網站內存在59部作品涉及權利人相關投訴。經查,福州市嘀哩科技有限公司將位于其他服務器的視頻引用后嵌套入“滴哩滴哩”網站頁面中,且該公司無法提供任何相關視頻的著作權人授權。2019年1月,市版權管理部門對該公司作出罰款25萬元的行政處罰,并提請通管部門關閉該網站域名。
福州市農業(yè)農村局查處經營假獸藥案
2019年10月10日,福州市農業(yè)農村局農業(yè)綜合執(zhí)法支隊在巡查動物診療機構時,發(fā)現(xiàn)某動物診療機構使用“眼康”“鹽酸特比萘芬片”等無獸藥批準文號藥品。經追溯藥品來源得知由福州市倉山區(qū)潤佳商貿有限公司提供。執(zhí)法人員當即對該公司倉庫進行突擊檢查,當場查獲無獸藥批準文號藥品1059盒。經查,倉山區(qū)潤佳商貿有限公司經營假獸藥的情況屬實,證據(jù)確鑿。12月9日,福州市農業(yè)農村局依據(jù)《獸藥管理條例》第五十六條第一款之規(guī)定,對該公司作出行政處罰:1、責令立即停止經營假獸藥的違法行為,并沒收無獸藥批準文號藥品;2、沒收經營假獸藥的違法所得4568元,并處貨值金額43132元的5倍罰款215660元。以上罰沒款共計220228元;3、吊銷獸藥經營許可證。
榕城海關在郵遞渠道查獲侵權藍牙耳機案

榕城海關查獲侵權藍牙耳機案福州市場監(jiān)管局供圖
2019年10月2日至17日,榕城海關駐郵辦查驗關員在查驗一批福州市寄往澳大利亞、挪威、荷蘭的郵件時,發(fā)現(xiàn)大批量郵件內件為藍牙耳機。經開箱查驗,在1206個郵件中發(fā)現(xiàn)1311副藍牙耳機。經核查,該批耳機帶有“Apple”(蘋果)品牌標志。查驗關員初步判斷此批物品為寄遞侵犯知識產權物品?,F(xiàn)場立即依法對該批物品暫時扣留,并將相關情況向福州海關進行通報。經福州海關聯(lián)系該品牌的國內代理人蘋果電腦貿易有限公司,確認該批蘋果藍牙耳機確系侵犯知識產權物品,違反了《海關知識產權保護條例》,并依代理人申請依法對1311副藍牙耳機進行扣留,并將此案移送福州海關處理。目前,案件正在調查處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