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2月10日訊 據廈門日報報道 廈門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近日在全省首創(chuàng)住所(經營場所)“標準化登記+住所申報制+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模式,申請人在辦理住所(經營場所)登記時,可免于提交產權證、租賃合同等住所證明文書。
據介紹,該模式以公安、民政部門的“標準地址庫”為基礎,融合數據篩查、智能比對功能,能有效識別申報地址的真實性,同時對庫內、庫外地址分別針對性實施住所申報制和告知承諾制。
對在“標準地址庫”內的地址,實行住所申報制,申請人只需提交《申報承諾表》,即可作為住所(經營場所)使用權證明文件;對在庫外的地址,實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申請人可以提交《證明事項告知承諾書》,登記部門在收到書面承諾后,將不再要求提供產權證、租賃合同等住所(經營場所)使用權證明,企業(yè)免于在開具證明的路上來回奔波。
據悉,后續(xù),市場監(jiān)管部門還將進一步推進對各項登記審批要素的標準化管理,從而在更大范圍、更大程度上推動實現商事登記的智能化、便利化。
小貼士
想知道企業(yè)所在地址是否已被納入“標準地址庫”?申請人可通過“福建治安便民”微信公眾號進行查詢,查詢路徑為:便民服務-智慧房屋-查找地址。 (廈門日報記者 陳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