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3月11日訊 據廈門網報道 被群眾舉報的“炸街車”,正好停在交警中隊門口,這不是車主“自首”,而是醉酒駕車!
3月4日晚10時6分許,廈門交警湖里大隊江頭中隊值班室接到群眾舉報稱,一部白色“炸街車”違反規(guī)定停在江頭東路附近轟轟炸響。民警得知后迅速下樓,一打開隊部大門就看到被舉報車輛正停在大門前面不到幾米距離的斑馬線上。
民警上前查看,透過車窗看到駕駛人哈某坐在駕駛室內,搖下車窗,一股濃烈的酒氣撲鼻而來。民警多次要求哈某下車接受酒精測試,但哈某拒絕下車,表示是坐在駕駛座上等待代駕到場,而其副駕駛座上的女友下車后也表示哈某并未酒駕。最終民警強制將其帶往仙岳醫(yī)院進行抽血檢測。
后經沿途監(jiān)控調查證實,當晚10時10分許,確實是哈某駕駛閩D87XXX白色小轎車駛來江頭中隊門口,哈某的一再否認不攻自破。經仙岳醫(yī)院抽血檢測,哈某血液酒精測試值144.29mg/ml,已涉嫌危險駕駛罪。
哈某最終因醉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而被處罰,他將面臨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以及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嚴厲處罰。(記者 沈偉彬 通訊員 楊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