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臺海網(wǎng)1月7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黃敏江 通訊員 嬌軒)貨車和小車刮擦,交警一查,竟發(fā)現(xiàn)貨車司機酒駕。
上月29日早上8:29,橋隧交警大隊杏林大橋中隊接到警情稱,在杏林大橋出島方向,閩DQ××51小型車輛和閩DE××33大型車輛相刮。
民警迅速趕至現(xiàn)場,指揮事故車輛移至檢查站門口,恢復道路的順暢通行。處理事故時,細心的民警察覺貨車駕駛員陳某的眼神呆滯而且眼眶紅腫,同時身上散發(fā)出濃重的酒味,于是立即對陳某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結果測試值為64mg/ml,屬于酒后駕駛營運車輛,十分危險,所幸事故發(fā)生的時候車流量大,車速不快,否則后果難以想象。
駕駛員同時也坦言前一晚確實是喝了點勁酒取暖,沒想到當天早上起來還處于酒后狀態(tài),心里也感到后怕,十分后悔。民警依法對駕駛員陳某處以記12分、罰款5000元、扣留駕駛證、拖移機動車、拘留15日的處罰,同時五年內(nèi)不得再考取機動車駕駛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