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臺海網3月12日訊 (海峽導報記者 林毅彬 陳捷)中國古玉真的殺入米蘭時裝周了?不久前,微信和網上出現了一篇《當古玉殺入米蘭時裝周,秒殺一切珠寶,老外直呼過癮》的文章,引起了知名設計師曾鳳飛的注意,因為,其中配圖的服飾竟是曾鳳飛在米蘭發(fā)布的作品,只是作品被人“嫁接”,通過軟件PS添加了古玉配飾,用于營銷推廣。
近日,曾鳳飛為此向湖里區(qū)法院遞交了起訴書,狀告發(fā)布該文章的微信公眾號及其負責人丁某,要求被告停止侵權,賠禮道歉,并賠償40多萬元損失。目前,法院已經受理了曾鳳飛的起訴。
質疑:古玉“嫁接”米蘭時裝周作品?
曾鳳飛先生是知名服裝設計師、中國服裝設計師協會副主席、福建省服裝設計師協會會長,曾在廈門成立鳳飛設計工作室,多次獲得國內國際時裝設計大獎,還為國際性大型會議和活動的各國政要貴賓等設計服飾。2015年6月23日,曾鳳飛和公司精心創(chuàng)作的“曾鳳飛2016春夏作品”首次登陸意大利米蘭國際男裝周,在世界舞臺上展示中國設計力量以及傳統之美。國內外媒體紛紛報道,予以高度評價。
然而,在國際上嶄露頭角后,曾先生的作品被人“盯上”了。2017年5月,微信公眾號“史前文明”和搜狐網上發(fā)布一篇名為《當古玉殺入米蘭時裝周,秒殺一切珠寶,老外直呼過癮》的文章,被廣泛傳播。這引起了曾先生的注意,他發(fā)現,該文章編造了“古玉殺入米蘭時裝周”的虛假事實,還“借用”了他在2015年米蘭國際男裝周上發(fā)布的20件服裝作品。
曾先生說,對方利用軟件在其服裝作品上添加上所謂的“古玉吊墜”作為佩飾,以此“嫁接”知名服裝進行“玉器”和“文創(chuàng)”微信營銷推廣。
維權:設計師起訴索賠40多萬元
據了解,“史前文明”微信公眾號由丁某注冊并運營,地點在深圳。
耗費大量人力物力創(chuàng)作的作品被人修改“嫁接”了,曾先生了解情況后就委托福建嘉禾嘉律師事務所黃舟雄律師聯系微信公眾號“史前文明”,但雙方多次交涉無果。隨后,原告方對被告在微信公眾號和網上的涉嫌侵權文章進行了證據保全公證。
近日,曾先生為此將對方告上法庭。曾先生起訴認為,“史前文明”及其負責人丁某的行為已經侵犯了曾先生的著作權,其中包括著作權中的作品署名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信息網絡傳播權。這一侵權行為,導致曾先生與其公司花費大量時間、財力和智慧在國際舞臺上展示的中國風設計形象嚴重受損。
因此,曾先生起訴請求法院判決對方停止侵權、賠禮道歉,并賠償經濟損失以及為維權而付出的損失共計40多萬元。
近日,導報記者撥通了丁某的電話,試圖采訪丁某,但他在電話中回應說“這個我不知道”后,就掛斷了電話。隨后,導報記者又多次電話、短信聯系丁某,但均未獲得其回應。
律師說法
篡改作品,涉嫌侵權
導報記者就此采訪了廈門鼓浪律師事務所董美美律師,董律師認為,依據《著作權法》相關規(guī)定,服裝設計屬于著作權法保護的范疇,權利人依法享有保護作品完整權,即保護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權利;著作權從作品完成即享有,不論作品是否發(fā)表,使用他人作品應當經著作權人許可,否則即是侵權。
本案中,如果曾先生確有證據證明該圖片涉及未經許可對其服裝設計作品的修改等,可以根據《著作權法》第四十七條的規(guī)定,要求其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
同時,如果涉案圖片容易使公眾與曾先生設計的服裝之間產生混淆,也有可能構成《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六條所列的不正當競爭行為。在這種情況下,曾先生也可以向法院起訴,或向縣級以上市場監(jiān)督管理部門投訴,要求予以調查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