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11月21日訊 據廈門日報報道一位市民早晨起床后頭疼,感覺可能是感冒了,急匆匆地吃了床頭柜里的感冒藥后去上班。結果癥狀并沒有緩解。晚上回家看了下藥盒,發(fā)現感冒藥過期了。日前,這位市民急匆匆來到廈門前埔醫(yī)院,還好身體經過檢查沒出現其他問題。
無獨有偶,他來看病的前三天,也有位市民來到前埔醫(yī)院急診內科,咨詢吃了過期藥怎么辦,還告訴醫(yī)生自己服藥后就胃疼得厲害。所幸他及時就診,服用醫(yī)生開的緩解癥狀的胃腸藥后,疼痛很快消除,沒有造成嚴重后果。
過期食品不能食用已經被社會公眾所熟知,那過期藥品是否能服用呢?廈門前埔醫(yī)院內科主任醫(yī)師廖朗明表示,是藥三分毒,而藥品過了有效期限,毒副作用無疑會加大,服用后不僅藥效不保,甚至可能對人體造成危害。市民家中的過期藥品應及時清理,不僅要避免自家人誤服,更要防止再次流入市場,危害公眾健康及生命安全。
廖朗明醫(yī)生提醒,服用過期藥后肯定存在一定的中毒風險,但也不必過分緊張。一般來說,如果沒有出現什么不適的話,問題不大。大家需要重視的是,要從發(fā)現誤服起,密切關注身體的狀況,一旦有不適癥狀,應立即到醫(yī)院就診。此外,誤服過期藥后應適量喝水,以促進藥物盡快代謝和排泄,減少其對身體的傷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