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7月26日訊 (海峽導報記者 錢玲玲 常海軍)近日,《廈門市無喪葬補助居民基本喪葬費用補助辦法》(修訂稿)出臺,有效期為五年?!掇k法》規(guī)定,對具有本市戶籍的居民、在本市居住且辦理《暫住證》或《居住證》滿一年的暫住人口(限在廈死亡并且火化的),死亡后按殯葬法律法規(guī)火化,且未能享受國家或單位喪葬費用補助的,可以免除其五項基本殯葬服務費用。
不過,有四類人員不列入免除范圍: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編制內的在職人員和離退休人員;已參加廈門市各類社會養(yǎng)老保險且相關養(yǎng)老保險條款中包含有喪葬補貼的人員;正在領取失業(yè)保險金的人員;已在外地領取喪葬補助的人員。
免除的五項費用具體為:普通殯葬專用車遺體運輸費;遺體接運費;普通火化設備遺體火化費;三天內普通冷藏(凍)柜遺體存放費;一個價值200元以內的骨灰盒。免除辦法為據實結算,最高限額為2300元,由財政給予補助。同時,免除金額將根據市物價部門審批的價格變動而調整。
廈門市殯葬管理處負責基本殯葬費用免除的審核工作。據介紹,如果不需要各類增值服務,免除五項基本殯葬服務費用后,群眾辦喪事可基本不需要花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