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肇事男子“找關系”進的南普陀(資料圖)
臺海網11月28日訊 (海峽導報記者 陳捷 通訊員 思法/文 陶小莫/圖)在南普陀東山門前通道,一部越野車突然失控沖向人群,一6歲女孩被卷入車底,不幸死亡。
昨日,導報記者從思明區(qū)法院獲悉,這名駕駛越野車的男子因犯交通肇事罪,近日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一個月。
法官還向導報記者揭開了男子撞人的經過和幕后的原因。男子當天開車帶朋友進南普陀拜佛吃素菜,剛開始車被保安攔住了,但男子聯(lián)系了南普陀內的工作人員,“找關系”讓保安放行車輛。不料,他開車進入通道后又操作失當,最終撞向人群,造成一死一傷。
悲?。浩囀Э刈蚕?歲女孩
“對不起!我錯了!我對不起死者,一定會盡全力賠償。”近日,肇事司機潘某在思明區(qū)法院受審時多次向法官表示懺悔。
據悉,遭遇不幸的女孩姓楊,她的父親是寧德人。事發(fā)當天,2015年8月5日中午,小女孩跟著母親從寧德來廈門旅游,母親帶著她到南普陀游玩。
中午12點半左右,女孩跟著媽媽從南普陀出來。不料,一部越野車突然失控撞了過來,先是沖向大門邊上的石獅子。一群游客正站在石獅子旁,嚇得急忙躲閃。
隨后,車又撞到一名30多歲的女子。緊接著,車撞到了小女孩。車子撞上女孩后,女孩被卷進了車底,越野車右前輪從其臀部碾過,而后車輪又碾過其手臂和胸腔。而且,車并沒馬上停下來,還是女孩的媽媽上前用力拍打車窗,車子才停了下來。
事故發(fā)生后,旁邊許多人上前幫忙,一起抬車救人,把女孩從車輪下抱出來,并送到醫(yī)院搶救。但是,女孩最終還是離開了人世。
真相:肇事車是“托人”放行
經查,肇事車輛是部廣州牌照的現(xiàn)代ix35越野車,司機潘某今年40歲,是廈門一家公司的職員,越野車是潘某朋友的。事發(fā)當天,潘某開著朋友的車,打算帶人進南普陀拜佛吃素菜。
南普陀門前的通道原本是禁止外來車輛行駛的,肇事的越野車是如何開進去的?對此,昨天法官在接受導報記者采訪時,揭開了事件幕后的真相,并解讀了事故發(fā)生的原因。
原來,潘某剛開始駕車要進南普陀時,被南普陀一位負責任的保安攔了下來,保安說:“車輛不得入內。”
但是,潘某和他車上的朋友自稱“有關系”,他們就在車上打電話“找關系”。隨后,他們聯(lián)系了南普陀內的一名工作人員,這名工作人員就讓保安放行車輛。
誰也沒有想到,這一次放行,竟害了一條人命。潘某開的車被攔下后,他可能只拉了手剎,但忘記掛停車擋。于是,車被放行之后,他一放手剎,腳又踩在油門上,車立即沖了出去。
那一瞬間,潘某操作失當,也慌了手腳,腳沒有踩剎車,反而一直踩在油門上,沖向了前方的人群,并最終撞上了女孩。
經法醫(yī)鑒定,6歲女孩小楊是因胸部受交通事故鈍性外力作用,致胸部臟器損傷及創(chuàng)傷性血氣胸而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