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手記】
沒有過激行為 合理上訪取得成果
“魏發(fā)達能夠獲得平反,對很多同樣存在上訪要求的人是個啟發(fā)?!毕璋矃^(qū)委政法委副書記戴運動對記者說,時任翔安區(qū)信訪局局長的他對魏發(fā)達的上訪歷程也十分熟悉,他說,魏發(fā)達的上訪之路是合法的,他并沒有采取比較過激的行為,但事情最終還是得以解決。
戴運動說,現(xiàn)在的上訪渠道很多,電話、網(wǎng)絡、書信等方式都是合法的上訪渠道,不管群眾的訴求合理不合理,都可以通過這些方式向信訪部門反映。
【小資料】
國家賠償?shù)降渍厥拢?/STRONG>
國家賠償是指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因行使職權給公民、法人及其他組織的人身權或財產(chǎn)權造成損害,依法應給予的賠償。國家賠償由侵權的國家機關履行賠償義務。根據(jù)1995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規(guī)定,國家賠償一般包括行政賠償、刑事賠償和司法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