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1月31日訊 據廈門晚報報道 男子洪某酒后回家,看到社區(qū)籃球場內停了好幾部車,竟撿起地上的石頭,連砸四輛私家車,造成車輛不同程度損傷。近日,洪某因涉嫌尋釁滋事罪,被翔安檢察院提起公訴,被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目前判決已經生效。
停在籃球場的車輛 無緣無故被砸受損
去年10月10日22時20分,宋先生將車停放在新店鎮(zhèn)某社區(qū)的籃球場內。剛回到出租房不久,就聽到籃球場傳來玻璃被砸碎的響聲,他走出來發(fā)現,一名裸露上身且有文身的男子正不停從地上撿石頭,往停在籃球場上的車輛砸過去。其中,宋先生的愛車也被砸中,后擋風玻璃被砸破了兩個洞。
宋先生表示,籃球場是附近居民經常停車的地方,房東也告知他可以停放。買了不到一年的新車無緣無故被砸,讓他又氣憤又心痛。但還沒等他質問該名男子,對方便朝著他一陣叫罵:“這是你的車子嗎?趕緊開走,這是我們社區(qū)的地盤!”
宋先生見對方滿身酒氣,便沒有接話,而是選擇打電話報警。對方一陣罵罵咧咧后,便離開了。
民警很快趕到了現場。經檢查,共有4部車子的前后擋風玻璃、前蓋、頂棚、后備廂等處不同程度受損,其中三部比較嚴重。民警處置時,砸車男子穿好衣服后,從巷子里走出來。宋先生發(fā)現對方后,馬上向警方指認,該男子隨即被警方帶走。
自己的車曾被劃傷 借酒勁扔石頭泄憤
經審訊,男子姓洪,是當地人。當天晚上,他和幾個朋友喝了三個多小時的酒,隨后徒步回家。當他經過社區(qū)籃球場附近,看到很多車停放,竟然氣不打一處來。
他說,社區(qū)老年人協會之前有過提醒,不準隨意在籃球場停車。此外,他的車之前停在籃球場被人劃傷了。越想越氣的他,竟然從路邊撿了石頭,對著一輛輛車砸了過去。
檢察官審理認為,洪某的行為造成四部車不同程度受損,其中三輛車損壞較為嚴重。經翔安區(qū)價格認證中心鑒定,這三輛車的損失共計5922元。洪某的行為已涉嫌尋釁滋事。同時,檢察官還發(fā)現,洪某有多次前科,此前曾因尋釁滋事和危險駕駛等行為多次被判刑。
考慮到洪某到案后,對上述犯罪行為供認不諱;案發(fā)后,其家屬已代為賠償被害人的損失并取得被害人的諒解。最終,法院判處其有期徒刑八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