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4月23日訊 據海西晨報報道 根據廈門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揮部醫(yī)療物資保障組《關于支持防護服、護目鏡、額溫槍生產企業(yè)擴大產能政策措施的通知》,凡在廈門市依法成立,從事防護服、護目鏡、額溫槍生產,并服從政府收儲調撥的企業(yè),且沒有失信行為的可以申報相關的資金補助。
據規(guī)定,對2月1日以后購置設備并在2月29日前形成產能的,按照設備購置金額的50%給予獎勵;對2月1日以后購置設備并在3月31日前形成產能的,按照設備購置金額的20%給予獎勵;對2月1日以后購置設備并在4月30日前形成產能的,按照設備購置金額的15%給予獎勵。
而對于擴大產能的企業(yè),防護服產能每日完成總產量10000套以上的,按國家、省、市級政府指定機構實際收儲量每套給予1-5元獎勵。醫(yī)用護目鏡產能每日完成3000-6000個的,按實際產量給予每個0.2元獎勵;每日完成6000個以上的,按實際產量給予每個0.3元獎勵。額溫槍產能每日完成5000只以上的,按國家、省、市級政府指定機構實際收儲量給予每只1元獎勵。(記者 謝曉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