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國國家稅務總局最新公布了《重大稅收違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辦法》?!掇k法》規(guī)定:
納稅人欠繳應納稅款,采取轉移或隱匿財產手段妨礙稅務機關追繳,欠繳稅款金額1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納稅人的納稅信用級別,將直接判為“D級”。對于此類納稅人,稅務機關將通知出入境管理機關,阻止其出境。

資料圖 張煒 攝
此外,D級納稅人還將面臨多項懲戒措施——比如禁止部分高消費行為、限制擔任相關職務、金融機構融資授信參考等。《辦法》將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事實上,隨著技術不斷成熟,體制不斷完備,在許多領域,與僑密切相關的政策已然更新,風險紅線愈發(fā)清晰!但令人擔憂的是,由于種種原因,部分僑胞的訊息的意識遠未跟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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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螞蟻搬家”?上外匯局關注名單!
12月6日,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公開通報了15例外匯違法違規(guī)行為,涉案主體包括4家銀行、4家企業(yè)和7名個人,總罰款金額約1700萬元人民幣。
外匯局首次披露,被通報的4家企業(yè)和7名個人的處罰信息,將納入央行征信系統(tǒng)。
此次被通報的7名個人,有4人因為用地下錢莊非法買賣外匯被罰,有3人因分拆逃匯被罰。
非法買賣外匯的4人中,江蘇籍徐某和遼寧籍馮某都是在澳門賭場通過地下錢莊多次非法買賣港元,違規(guī)金額分別折合265.98萬元人民幣和1081.79萬元人民幣,分別被罰款32萬元人民幣和130萬元人民幣。
分拆逃匯的3人都是要非法向境外轉移資產,他們利用其他人的個人年度購匯額度,將個人資金分拆購匯后匯往境外賬戶。
其中,吉林籍隋某涉案金額和罰款金額最大。隋某利用173名境內個人的個人年度購匯額度,將個人資金分拆購匯后匯往境外賬戶,用于購買境外房產等,非法轉移資金合計1205.65萬加元,被處以罰款300.9萬元人民幣。
那么,哪些行為會導致自己被列入“關注名單”?
為防范個人項下資金流動風險,外匯局規(guī)定,5個以上不同個人同日、隔日或連續(xù)多日分別購匯后,將外匯匯給境外同一個個人或機構;
個人在7日內從同一外匯儲蓄賬戶5次以上提取接近等值1萬美元的外幣現(xiàn)鈔;
同一個人將外匯儲蓄賬戶內存款劃至5個以上直系親屬等,都將被認定為個人分拆結售匯行為,而進入“關注名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