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戴耀廷被判囚 (圖源:香港《大公報》)
香港大學法律學院副教授戴耀廷此前因非法“占中”案被判囚16個月,香港大學其后啟動程序檢視是否應將其解雇。近日報告完成,教務委員會裁定戴耀廷一項行為不當指控成立,但卻稱不足以構成充分解雇理由,引發(fā)眾怒。
綜合香港《文匯報》和《大公報》報道,非法“占中”發(fā)起人、香港大學法律學院副教授戴耀廷去年(2019年)被判罪成入獄,香港大學其后啟動程序,成立“探討充分解雇理由委員會”檢視是否需要解雇戴耀廷。近日,相關報告完成。負責處理個案的香港大學教務委員會裁定戴耀廷行為不當,但卻稱不足以構成解雇原因,甚至向校委會建議保留其教席。對此,香港教育界人士及家長代表表示,戴耀廷身為法律學者知法犯法,毒害社會和無數(shù)年輕人,香港大學務必嚴肅處理。
香港優(yōu)質家長學會總干事奚炳松表示,戴耀廷一直鼓吹所謂的“違法達義”主張,不少年輕人在其煽動下肆意作出暴力行為,實在不適合繼續(xù)任教。他特別提到,隨著香港國安法推行,戴耀廷若繼續(xù)在大學任教,乘機煽動更多學生參與暴力活動,以致有學生因而犯法,則香港大學必須負責,希望香港大學能夠三思,作出合適決定。
香港教評會主席何漢權強調,戴耀廷身為法律學者,知法犯法,更公然煽動他人違法,法庭裁決已清楚說明,其行為是不容接受和原諒的,大學理應當作出相應處理,不能避事,他要求香港大學嚴肅處理,絕不能止于譴責了事。
香港網(wǎng)友也紛紛留言表示戴耀廷若繼續(xù)留校任教只會教壞學生,批評“知法卻經(jīng)常犯法,怎么可以教育下一代法律?”還有人質疑香港大學是否在有意包庇戴耀廷,喊話“為學生負責,必須嚴肅處理”。
(張莎莎 來源:海外網(wǎng)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