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綿陽7月17日電 (董媛媛 李遠梅 肖東霖)今年41歲的劉某曾因盜竊、掩飾隱瞞犯罪所得、搶奪、搶劫等犯罪行為,先后5次入獄,從15歲至今26年來,期間最長一次有兩年時間在外,其余每次入獄之間僅隔一個月左右。記者17日從四川北川縣公安局獲悉,出獄不到一個月,劉某因涉嫌入室盜竊被抓獲,這是他第六次入獄。
7月13日,北川永昌鎮(zhèn)開茂村楊某蕓去鎮(zhèn)上購物,約2小時后回家,發(fā)現(xiàn)家中15700元現(xiàn)金和2根金項鏈1個金戒指被盜,價值約28000余元。接到報案后,辦案民警迅速到達現(xiàn)場進行查勘,民警對楊某蕓周邊住戶,以及幾條通往主公路沿線的住房進行摸排走訪,周邊和沿線的群眾紛紛積極為民警提供線索。
民警通過查看監(jiān)控視頻,發(fā)現(xiàn)在開茂村路口一男子向安昌方向步行,其特征與群眾提供的信息相似。民警鎖定視頻監(jiān)控中的男子,并分組沿著山東大道沿線進入安昌鎮(zhèn)、永安鎮(zhèn)進行詢問、走訪,尋找嫌疑人。當民警走訪到永安鎮(zhèn)時,街上很多居民都認識監(jiān)控中的男子,說是鎮(zhèn)上的劉某。民警迅速布控、蹲守,于7月15日傍晚,在永安鎮(zhèn)劉某父親家中將其抓獲,并在家中搜出全部現(xiàn)金和黃金首飾。
經(jīng)過突審,劉某交待了他從15歲到41歲期間26年的牢獄人生。劉某,北川永安鎮(zhèn)人,41歲。15歲時,因為盜竊被勞教,勞教結束后,在社會上呆了兩年,無所事事,偶爾找點零工做,覺得既辛苦又掙不到錢。后來又因為掩飾隱瞞犯罪所得、搶奪、搶劫等犯罪行為,先后5次入獄,其中一次搶劫被判處了7年,每次出獄一個月左右就又實施犯罪,被抓獲判刑入獄。13日一早,劉某就出門乘客車到沿線尋找下手的目標,在新縣城附近下車后,順著開茂村的村道向村里走,看到一家住戶的房屋很漂亮,屋外還掛有空調(diào)機,他想這家肯定有錢,但是看到家里有人在走動,于是躲在旁邊的樹林中,觀察動靜。八點左右,看到一中年婦女鎖門出去了。他溜出樹林,撬開住戶家窗戶進入室內(nèi),在臥室內(nèi)翻找到厚厚的一沓現(xiàn)金和金項鏈、金戒指,盜竊得手后,又急匆匆按原路返回,再乘車回到永安鎮(zhèn)。
劉某說,出獄后已不適應社會,不知道自己能干什么工作,不知怎么去掙錢,沒有錢用就又去實施犯罪行為。“這次出獄還不到一個月,沒有錢沒法生活,又不能呆在家里靠老弱的父親養(yǎng)著。”
目前,嫌疑人劉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審訊中。(完)
(原標題:男子26年5次入獄僅2年在外 出獄不滿月盜竊被抓)
來源:http://www.chinanews.com/sh/2017/07-17/8280050.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