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8月1日電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北市1名王姓男子為兒子償還債務,不滿林姓債主逼債太急且威脅綁架女兒,持刀猛刺林某致死,二審判刑13年。臺灣地區(qū)“最高法院”1日駁回上訴,全案定案。
判決書指出,林姓被害人2017年2月間赴王姓男子住處,向王某表示,王某兒子欠新臺幣9萬元債務,并出示證據。
王姓男子發(fā)現欠債人姓名并非兒子,但身份證號與地址等數據都吻合,擔心家中還在念書的女兒安危,表明愿為子還債,約定每月5日償還5000元新臺幣,并于4月匯款5000元新臺幣給林某。
2017年5月7日晚間,林姓被害人見王某未按約定匯款,又到王某住處討債。王某上樓打電話給友人籌錢失敗,從客廳取出水果刀,下樓談判。林某仍堅持讓王某立即還款,否則,要綁走王某女兒,甚至打電話向友人告知王某住址。
王姓男子擔心未成年女兒的安危,持水果刀朝林某左胸心臟、右胸肺臟等致命部位猛刺,傷口深達16.5厘米。林某負傷逃跑,王某持刀在后追趕,林某終因失血過多不支倒地,當晚死亡。
臺灣高等法院二審時考慮,林姓被害人雖要挾對王某家人不利,但當時并無進入王家的舉動,王姓男子沒有攻擊林某的急迫性,卻猛刺林某2刀,手段兇狠,以殺人罪判刑13年。
經上訴,臺灣地區(qū)“最高法院”今年8月1日駁回上訴而定案。
原標題:債主威脅綁走女兒 臺灣男子刺死債主獲刑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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