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兩名臺灣男子被發(fā)現(xiàn)走私9億臺幣冰毒。(資料圖)
禁止走私毒品的廣告已經(jīng)家喻戶曉,但是,仍然有人知法犯法。澳大利亞警方去年逮捕兩名臺灣男子,涉嫌將20.6公斤、市價超過4000萬澳幣 (約2億人民幣) 的冰毒藏在各種家電內走私,近日被判刑10年監(jiān)禁。
據(jù)東森新聞云報道,去年澳大利亞邊防局(ABF)偵測到一批空運郵寄物,并且警告聯(lián)邦警局開始監(jiān)控,隨后11月逮捕了來自臺灣的28歲的谷某和31歲的郭某,但因為檢方無法找到證據(jù),郭某的指控被撤銷。
而谷某則是于今年6月遭到布里斯本地方法院抓獲所有走私毒品的證據(jù),認定他將毒品分別藏在六個家用電器中,其中包括微波爐、凈水器,而這批毒品價值約4000萬澳幣。
據(jù)悉谷某2015年持打工簽證到澳大利亞時,是在一間雞肉加工廠工作,期間被親戚拉入販毒集團,不久后就被聯(lián)邦警方盯上。
負責案件弗拉納根法官(Peter Flanagan)在判決書提到,谷某在販毒活動中扮演主要角色,若無他在澳大利亞接洽,販毒集團幾乎無法將毒品成功運送,因此判處他10年監(jiān)禁且5年內不得假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