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臺立法機構黨團總召柯建銘 資料圖
民進黨臺立法機構黨團總召柯建銘29日響應黃芳彥自殺身亡一事時稱,黃芳彥“過去不涉及政治,只是單純支持阿扁”,最令人惋惜的是馬英九“執(zhí)政”后,對扁案及民進黨進行“司法追殺”??陆ㄣ戇€提出,公務機要費本身就是“特別費”,早該比照“特別費”進行“除罪化”,民進黨內(nèi)已有民代對此提案,希望下會期能夠審議。
據(jù)悉,民進黨籍民代蔡易余曾就“會計法”條文提出修正草案,主張在現(xiàn)行條文對于“不罰”的適用范圍增加“機要費”一項,形同為公務機要費“除罪化”,當時因“朝野”沒共識未完成“修法”。去年3月,蔡易余再度提案,但民進黨內(nèi)部認為,大選剛落幕且正值防疫期間,時機不恰當,僅通過“院會”一讀交付“委員會”,后被冷處理至今。
借著黃芳彥的死訊,柯建銘先跑出來“興師問罪”,要“修法”對公務機要費“除罪化”,這戲加得著實狠——
被他這么一說,不明就里的人或許要以為黃芳彥是被馬英九活活逼死在美國的,而柯建銘要好心為他“沉冤昭雪”。事實上,外界早已看穿民進黨的把戲,柯建銘此舉無非是要為“赦扁”鋪路,其二還可借機在馬英九和國民黨頭上亂扣一拳,給綠營基本盤“出口多年的惡氣”。
如此政治操作,惹得馬英九辦公室出來反擊。馬英九辦公室對此回應稱,黃芳彥當年與扁家交情深厚,直達“天聽”的能力眾所皆知,因涉入扁案被檢方列為“頭號通緝犯”,柯總召說黃“從不介入政治事務”、被馬當局“司法追殺”,但民進黨“完全執(zhí)政”5年,柯總召在政界呼風喚雨,熟悉司法事務無人能及,“全民電通”案、“大麻案”都令人驚艷,怎不對黃芳彥案撥亂反正?
馬辦還說,柯總召最令人佩服的,就是可以“義正辭嚴地把事情說相反”。當年追打馬英九臺北市長特別費案說“馬英九穩(wěn)死”,現(xiàn)在告訴大家民進黨已提案“修法”,要把公務機要費除罪化,到底什么標準?難道阿扁就該護航,馬英九就該追殺到底?
對柯建銘及綠營民代推動“會計法”“修法”一事,國民黨團書記長林奕華也不認同,指陳水扁涉公務機要費案牽涉上億新臺幣貪污嫌疑,不能簡單用“除罪化”帶過,且公務機要費是臺灣地區(qū)領導人的權責,可動支金額龐大,和一般特別費不能混為一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