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臺名嘴周玉蔻稱臺灣地區(qū)前領導人馬英九曾收受頂新集團2億元新臺幣(新臺幣,下同)政治獻金,被判賠180萬、并應在四大報刊登道歉啟事。“中時電子報”報道,今日(8日)周玉蔻已在《中國時報》頭版左側刊登相關道歉啟事。
周玉蔻在道歉啟事中稱,公開傳述馬英九先生于2012年競選第13任臺灣地區(qū)領導人時,曾收受頂新魏家新臺幣2億元非法政治獻金的不實言論,損及馬英九先生之名譽,特此澄清并表達歉意。
周玉蔻(左)與馬英九資料圖(圖片來源:臺灣“中央社”)
據(jù)臺媒此前報道,周玉蔻曾通過談話性節(jié)目稱馬英九收受頂新集團2億元新臺幣政治獻金,馬英九認為名譽受損,對周玉蔻提出損害賠償訴訟,求償1000萬元、登報道歉。一審時,臺北地方法院判馬英九敗訴,馬英九不服提出上訴。2019年4月,臺灣高等法院二審判周玉蔻賠償馬英九180萬元,并在報刊登道歉聲明。
馬英九曾表示,周玉蔻先在談話性節(jié)目上稱“國民黨有收頂新魏家2億元政治獻金”,指國民黨中央有人是頂新門神,她還于2014年12月22日在臉書上寫下“馬英九競選團隊在選舉期間,有收受獻金2億元”,隔日更在電子報上加碼“拿了頂新集團秘密‘獻金’的正是馬英九”。
馬英九認為,對于所謂“收受2億獻金”,特偵組進行偵查后簽結,證明并無實證,周玉蔻的說法不實。
馬英九被指收受頂新政治獻金也不是第一次了,臺媒體人吳子嘉曾撰文稱“馬英九團隊在2012年選舉期間收了頂新魏家逾10億元新臺幣的政治獻金”,馬英九怒而提告,求償300萬元以及登報道歉。2017年12月21日,臺灣高等法院判吳子嘉須賠償180萬元,在“美麗島電子報”等3家媒體的電子報道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