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去年2月28日,11名“獨派青年”闖入桃園縣大溪鎮(zhèn)慈湖蔣介石陵寢,朝蔣介石靈柩、遺像潑紅漆。來源:臺灣《聯(lián)合報》
去年2月28日,11名“獨派青年”闖入桃園縣大溪鎮(zhèn)慈湖蔣介石陵寢,朝蔣介石靈柩、遺像潑紅漆,桃園地檢署依毀損、公然侮辱墳墓起訴。9日,桃園地方法院判決,11人為表達政治立場,并非沒有其他合法管道,相關(guān)部門事后為清理耗資24萬多元,若不處理,豈非鼓勵他人違法,依毀損、妨害公務等判11人拘役55至59天。
據(jù)臺灣《聯(lián)合報》報道,桃園地院依毀損罪判李嘉宇 (32歲)、陳俞璋(37歲)拘役59天,莊承澔(21歲)、郭潤庭(23歲)、郭蕎瑛(21歲)、羅宜(21歲)、周維理(24歲)、王騰葦(30歲)、張閔喬(22歲) ,及邱峻翔(21歲)拘役55天,楊侒橙(27歲)則依妨害公務判拘役59天,均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桃園地院9日下午4時宣判,11名青年中羅宜的母親到庭聽判決,對于判決結(jié)果,她表示兒子已經(jīng)是成年人,所作所為應該要自己負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