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臺灣媒體報道,臺“教育部長”吳茂昆在“國科會主委”任內(nèi)到大陸杭州參加高新技術高峰論壇,日前遭國民黨“立委”柯志恩爆料未依法申請,吳響應若違法就下臺,臺“科技部”則表示無相關資料可核實,間接證實吳未申請??轮径髯蜻M一步出示當年“行政院”發(fā)給“國科會”的函文,顯示“行政院”未同意吳茂昆的杭州行,質(zhì)問“行政院”發(fā)言人徐國勇“還要再辯護什么嗎?”但“教育部”則未響應。
據(jù)報道,吳茂昆前天赴“立法院”備質(zhì)詢時,柯志恩指吳2005年曾到大陸蘇州參加國際科學理事會,接著去未經(jīng)申請的杭州高新技術高峰論壇,有違“臺灣地區(qū)公務員及特定身份人員進入大陸地區(qū)許可辦法”。吳響應若違法就下臺,之后又改口,“那就看‘院長’要不要我下臺”。“科技部”前晚響應,上述杭州行程“未有相關資料可資核實”,會洽“教育部”提供說明。
柯志恩昨根據(jù)“行政院”函指出,吳茂昆當年向“行政院”呈報10月17日至23日赴上海及蘇州舉辦的國際科學理事會第28屆大會,以及赴杭州參加高科技論壇高峰會。但“行政院”只同意10月17日至21日的國際科學理事會年會。
換言之,臺“行政院”并未同意“高新技術高峰論壇”,因為依當時“法令”規(guī)定,政務官不能參加大陸所舉辦的非國際組織會議或活動。
“吳茂昆明確違法!”柯志恩說,吳茂昆無視“法令”和“行政院”的公文,私下以美國國家科學院海外院士頭銜前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