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據(jù)臺灣《聯(lián)合報》報道,臺當局勞動主管部門負責人許銘春在臺立法機構(gòu)備詢時表示,臺當局勞動主管部門將在今年底會提出所謂“最低工資法”草案,更說“送不出來我負責”。前民代孫大千批評,這又是另一個標準的口惠而實不至的“蔡氏騙局”。
第一,因應低薪問題,蔡英文競選時就曾提出要訂定所謂“最低工資法”政見。從當選至今,兩年的時間為什么毫無作為呢?不過就是提出一個法案版本,有這么困難嗎?可見不是不能做,只是不想做吧?
第二,按照勞動主管部門的規(guī)劃,2018年底草案會送到臺當局行政管理機構(gòu),現(xiàn)在正在搜集資料。所以,在過去兩年期間,連資料也沒有搜集,不是擺明了選舉時的政見是一張“番石榴票”嗎?
第三,更妙的是,蔡英文去年底才溫情喊話,談到“基本工資三萬元(新臺幣)”的“夢想”,勞動主管部門居然也沒當一回事,既沒有立即展開行動,也沒有列為“優(yōu)先法案”。有沒有“誠意”?是不是“當真”?清楚明白了吧!
第四,按照臺灣現(xiàn)行所謂的“立法”程序,勞動主管部門的“立法”草案在今年底送到臺當局行政管理機構(gòu)后,還要通過“院”內(nèi)核定程序,才能送出臺當局行政管理機構(gòu)成為“院版法案”。然后再送至臺立法機構(gòu),再經(jīng)過“委員會”審查、公聽會討論、朝野協(xié)商、及“院會”表決的冗長程序后才能完成“立法”。
所以,所謂“最低工資法”幾乎可以確定不可能在2020年臺灣地區(qū)領(lǐng)導人及民意代表選舉前完成“立法”。到時候,因為臺立法機構(gòu)換屆及當局改組,“立法”草案勢必重新提出,再走一次流程。所以,法案上路根本遙遙無期。請問,這樣不是“詐騙”?什么才是“詐騙”呢?
第五,其實,這一切都是經(jīng)過精密的政治計算的結(jié)果,拖到今年底才提出臺當局勞動主管部門版的“立法”草案,表面看似力挺勞工朋友,繼續(xù)爭取選票拼連任,實則暗中掩護資方老板,獲取資源挹注打選戰(zhàn)。兩面討好,左右逢源。不得不令人贊嘆,這實在是“蔡氏騙局”的最高極致了!
孫大千認為,當“政治金光黨”可以在臺灣政壇混得風生水起時,我們也就不必太意外,為什么臺灣的詐騙集團可以獨步全球了!
原標題:“最低工資法”送不出來她負責 孫大千:又是一個“蔡氏騙局”
來源:https://www.yidianzixun.com/article/0IXgTXqa?title_sn/0=&s=3&appid=yidian&ver=4.6.1.3&utk=a6wlv7r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