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中時電子報”報道,臺灣名嘴楊實秋估計,蔡英文參加過1次新北市長選舉、3次臺灣地區(qū)領導人選舉,應可募款近20億元(新臺幣,下同)政治獻金。若加上選舉補助款4億2千多萬元,可拿到超過24億元。
楊實秋指出,當選舉某種程度上成了候選人的生財工具,讓財力富有之人更富有時,這樣的選舉制度需要被全面檢討。
前臺灣地區(qū)副領導人呂秀蓮11月出席活動時,痛批臺灣選舉成了政治人物發(fā)大財的捷徑,質疑蔡英文自2010年起通過選舉補助一共拿到4億2111萬元,選票公費補助制度根本是“劫貧濟富”,應該考慮修改。
他倆的這些看法,反映了目前臺灣選票公費補助制度為參選人牟取錢財甚至發(fā)大財“開綠燈”放行的事實,揭露了臺灣選票公費補助制度存在被有心人借此大撈錢財的漏洞。
其實,這一選舉制度成了參選人撈取錢財的工具或捷徑,只是其弊端的“冰山一角”,至少還有以下弊端:
一是容易誘導整個臺灣社會形成重政治、拼選舉的濃厚氛圍,擠占搞工商、辦實業(yè)的能量。
參選時間短、易操作、見效快,往往參選一次就有可能獲得意想不到的可觀經濟收獲,如果參選多次,也許能像蔡英文那樣賺得盆滿缽滿,富得流油,比從事工農學商乃至創(chuàng)辦實體經濟賺錢來得容易、快速、巨大;況且,一旦當選,占據權位,還能以權謀私,吃香喝辣,乃至“一人得道,雞犬升天”,好處甚多,何樂而不為?這就非常容易引起整個社會形成重政治、拼選舉的濃厚氛圍,不利于搞工商、辦實業(yè)發(fā)展經濟。這也是造成臺灣近20年來經濟發(fā)展持續(xù)低迷、提振乏力的一個重要因素。
二是容易推動許多缺乏足夠競爭力的人奔著經濟利益出來報名參選,浪費許多社會資源。
由于參選公職,有可能在短期內輕易賺取不菲的經濟收成,還可能當選過上吃香喝辣的日子,令人羨慕、向往、跟進,自然會推動許多即使沒有什么競爭力的人也出來參選公職,包括參選里長、鄉(xiāng)鎮(zhèn)市長、縣市長、民意代表乃至臺灣地區(qū)領導人,必然增加選務人力、物力、財力的負擔,消耗更多行政資源,增加選舉成本。
三是容易引起謀求連任者濫用職權、不擇手段攻擊政治對手,加劇臺灣社會的分化、對立、惡斗。
現任者有職有權,食髓知味,不愿放棄權位,加上參選又可大賺錢,于是多數任期屆滿都會尋求參選連任。為此,不少政黨或政治人物挖空心思、不擇手段地刻意打擊政治對手,最大限度牟取選舉利益。眼下民進黨為謀求在即將到來的臺灣2020年兩項選舉勝選,對競爭對手大肆抹黑、抹紅、抹黃,無所不用其極,就是一個活生生的例子。
此外,參選也要成本,要有一定經濟實力,像“含著金鑰匙”出生的蔡英文等富裕之人,就是有參選的良好經濟條件,在參選大有利可圖的誘惑下,很容易燃起參選的希望和動力,因為皇帝不嫌寶多,一旦參選,既可募款又可獲取選票補助款,自然“劫貧致富”,變得更加富裕,更加富得流油,對一般人而言,是很不公平、不合理、不正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