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wǎng)4月7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劉龍 通訊員 沈雯悅 江愛玲)3月28日,詔安縣人民檢察院、詔安縣公安局和詔安縣道路交通安全綜合整治“三年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聯(lián)合會簽《關于“醉駕”類危險駕駛案被不起訴人參與社會服務的實施意見》,建立“醉駕”類危險駕駛案被不起訴人自愿參加社會服務工作機制。
3月30日,詔安縣人民檢察院結合案件情況,在聽取了犯罪嫌疑人及值班律師意見后,決定對3名“醉駕”類危險駕駛案犯罪嫌疑人不起訴,3人均當場簽署《自愿參加社會服務承諾書》。次日,在交警帶領下,3人開始參與社會服務,包括主要路口文明勸導、路口發(fā)放宣傳材料、道安培訓班上“現(xiàn)身說法”以及入戶道安宣傳等。
下一步,關于“醉駕”類危險駕駛案被不起訴人參與社會服務工作將按計劃開展,通過引導“醉駕”類危險駕駛案被不起訴人自愿從事社會化服務,加大宣傳力度,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醉駕案件的發(fā)生,進一步提升類案辦案質(zhì)效、維護社會穩(wěn)定、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xiàn)代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