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3月25日訊 據(jù)閩南日報報道 為貫徹國家、省市有關控輟保學的工作部署,落實省殘聯(lián)、省教育廳相關通知精神,依法保障適齡兒童接受義務教育權利,近日,漳州市教育局發(fā)布《關于適齡兒童申請延緩入學有關事項的通知》,明確了申請延緩入學對象、流程等?!锻ㄖ访鞔_申請延緩入學的對象為兩類,一是申請就讀小學一年級或初中一年級的學生,因身體健康狀況無法正常入學;二是學校根據(jù)學生身體、在校學習情況初步判斷學生不具備接受普通教育能力,在建立學籍前可申請延緩入學。申請延緩入學期限為一年。
學生因身體健康狀況無法正常就學的,由學生父母或其他監(jiān)護人持二級(含二級)以上綜合醫(yī)院或三級??漆t(yī)院提供需要康復的建議、歷年就診病例及《漳州市適齡兒童緩學評估表》(表格可在漳州市教育局官網下載),向學校提出申請;學校認為學生不具備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由學校填寫《漳州市適齡兒童緩學評估表》;學校審核材料后,將材料提交至所屬教育行政部門。
據(jù)了解,根據(jù)屬地管理,各地將組織特殊教育專家委員會專家對學生是否具備接受教育能力進行鑒定,并提出評估結論及教育安置建議;對鑒定后同意延緩入學的,若學生復學時無剩余學位,則由戶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統(tǒng)籌安排學位。(記者 戴嵐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