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wǎng)4月5日訊 (海峽導(dǎo)報記者 王龍祥 通訊員 紀(jì)鳳華 洪順珠 歐新蕊)這名愚昧的父親,為了生兒子,竟不惜將自己的親生女兒賣掉。近日,他被判刑了。
馬某祥是云南省廣南縣人,重男輕女的觀念非常重。馬某祥一連生了4個女兒,一直想要生個兒子的他,又因家庭貧困,竟打起了剛剛出生不久的小女兒的主意。
2016年11月份,馬某祥找到在福建龍海打工的老鄉(xiāng)張某,讓張某幫他“找找出路”。于是,張某就找到了同在龍海打工的老鄉(xiāng)熊某。就這樣,熊某又找到了專門從事販賣嬰兒的人販子楊謀釵(福建莆田人)。馬某祥最終與“買家”楊謀釵搭上了線。
2016年11月6日,馬某祥和妻子一起,帶著剛剛出生不久的小女兒來到漳州龍海。
經(jīng)過兩天的交涉,11月8日,馬某祥以2.1萬元的價格,將自己的小女兒賣給了楊謀釵。
“交易完成后,馬某祥打算留在龍海打工。”昨日,該案的經(jīng)辦檢察官龍海市檢察院的洪檢察官介紹說。
不過,張某與熊某通過電話聯(lián)系“賣女嬰”的事情,不久被龍海警方在工作中發(fā)現(xiàn)。經(jīng)過偵查,揭開了一個販賣嬰兒的團伙,人販子楊謀釵被抓獲(另案處理)。
馬某祥賣女兒的案子終于浮出水面。2017年10月25日,馬某祥被龍海警方抓獲,張某、熊某也隨后被查(另案處理)。
近日,經(jīng)龍海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馬某祥因犯拐賣兒童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5年3個月,并處罰金1萬元,沒收違法所得。
不過遺憾的是,被販賣的女嬰至今還未找到。
檢察官說法
以非法獲利為目的,出賣親生子女的,其行為涉嫌拐賣兒童罪。每個人一出生即擁有獨立的人身權(quán),不是父母的附屬品,不容任何人侵犯,我國嚴(yán)厲打擊販賣人口的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