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wǎng)1月25日訊 據(jù)新華網(wǎng)報道 1月24日下午,漳州市公安局龍文分局刑偵大隊舉行贓款集中返還儀式,其中返還涉嫌信用卡詐騙贓款32.1萬元。公安人員也將另一起詐騙案中所涉及的贓款10萬元悉數(shù)返還給受害人。

返還涉嫌信用卡詐騙贓款32.1萬元
透支信用卡多用于高額消費
2016年12月底,位于漳州龍文區(qū)的某銀行分行報案稱,11名人員惡意透支信用卡,涉嫌信用卡詐騙。目前,龍文警方抓獲涉嫌信用卡詐騙的犯罪嫌疑人9人,其中1人未還款,已被檢察院批捕,其他8人取保候審。
龍文公安分局刑偵大隊鄭警官介紹,犯罪嫌疑人透支銀行信用卡用于高額消費、套現(xiàn)投資等用途,以高額消費者居多。這些犯罪嫌疑人之所以觸犯法律,主要是因為對信用卡使用所涉及的法律法規(guī)了解少,不懂其嚴重性。
據(jù)介紹,在明知無還款能力的情況下,依然惡意透支信用卡,達到1萬元以上,經(jīng)銀行兩次催款、三個月以內不還款的,都涉嫌信用卡詐騙。
警方提醒,涉及欠款者或接到公安機關通知的還款人員要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爭取寬大處理。同時,希望市民在辦理信用卡前,要綜合考慮自身的收入水平、還款能力等因素,持卡后要養(yǎng)成理性消費的習慣。

返還給受害人被騙的10萬元
拖朋友幫忙卻被騙10萬
受害人蔡某是生意人,想拓寬經(jīng)營渠道,卻苦無門路。2016年7月,在泡茶聊天時,他的朋友林某說可以幫忙解決這個問題。蔡某承諾,如果能夠解決,可給予相關的好處和活動經(jīng)費,并約定為20萬元。
據(jù)經(jīng)辦此案件的施警官介紹,蔡某留了個心眼,分2筆各10萬給林某。收到10萬元后,林某剛開始以各種理由推脫,最后手機不接,短信不回,玩失蹤。失聯(lián)2個月后,蔡某因發(fā)工資等,需資金流轉,最終選擇報警。
公安人員對該案件進行了辦理,并動員犯罪嫌疑人林某自首。林某對詐騙經(jīng)過供認不諱。經(jīng)調查,林某也是生意人,那段時間經(jīng)營一些生意,資金上出現(xiàn)了些問題,拿到這筆錢后,沒有第一時間想著幫蔡某辦事,而是打起這筆錢的主意。24日下午,這筆被騙的10萬元返還給受害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