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肇事狗很“受傷”

▲公園設有“禁寵”標志
臺海網(wǎng)4月22日訊 (海峽導報記者 郭欽轉 盧紫騰 文/圖) “怎么會有這樣的人?”近兩天來,漳州市民黃小姐氣憤得不行。
4月19日傍晚,黃小姐在漳州市區(qū)碧湖公園里散步時,和另外一名年幼的小女孩,被一只狗咬傷,而狗的主人為了逃避責任,竟然丟下狗狗,自己逃之夭夭。
目前,肇事狗已經(jīng)被漳州小動物保護中心收留,而龍文公安分局步文派出所已介入調查,全力查找肇事狗的主人。
事發(fā):狗咬傷2人 狗主人卻跑了
事發(fā)4月19日傍晚5時許,漳州碧湖公園展覽館附近的游步道上。“當時,一個男的牽著一只大狗,朝我這個方向跑來,大狗突然咬了我的臀部一下。”黃小姐說,她的臀部被咬出了血,褲子都破了個洞。
令人氣憤的是,牽著狗的男子,竟然沒有停下來賠禮道歉,而是繼續(xù)往前逃離。
黃小姐氣憤地追了約100米,只見咬人的大狗賴著不走了。此時,男子竟然丟下狗狗,自己跑了。
由于大狗擋在路上,黃小姐不敢往前,只能看著男子鉆進路邊的一輛小車,逃離了現(xiàn)場。
黃小姐稱,這只大狗在咬傷她之前,還咬傷了一個看起來年僅兩三歲的小女孩。男子趁家長查看孩子傷情時,拉著狗狗跑了。
受傷的黃小姐與小女孩各自前往醫(yī)院接受治療,目前仍處在治療觀察階段。
進展:狗的主人目前仍未現(xiàn)身
據(jù)了解,肇事狗是一只“維羅納”公犬,屬于大型犬類,長相兇猛。目前,被收養(yǎng)在漳州小動物保護中心基地,一直無人認領。
該中心負責人陳先生猜測,這只狗可能是進入了發(fā)情期,所以偶爾會顯得情緒失控,具有攻擊性。“照道理,帶這樣的大型犬外出散步,應該給狗狗的嘴戴上一個防咬人的口罩。”陳先生說。
而肇事狗的主人,一直未露面。事發(fā)后,碧湖公園管理方排查了公園內的相應監(jiān)控,只看到男子在公園里的幾個場景和最后逃亡的方向,無法確定。
龍文警方表示,他們正在全力調查,不過尚需一定時間。在此呼吁群眾幫忙尋找這名狗主人,如有人認識這只維羅納犬的主人,請速與110聯(lián)系。
調查:“禁寵”警示標志成擺設
在碧湖公園里,許多地方都設有明顯的“寵物禁止入內”標志。然而,事實上,這個標志僅僅是一個擺設。
昨日下午4時許,在碧湖公園內,導報記者看到多只寵物狗在草地上奔跑。其中的一只白色薩摩耶,還被解開了脖子上的繩套,四處奔跑。
公園管理方的一名工作人員承認,盡管碧湖公園不允許市民帶寵物狗入內,但是來這里遛狗的市民仍然不在少數(shù),大狗、小狗都有。“如何管得了?”該管理人員稱,碧湖公園是一個開放性沒有圍墻的公園,而且面積太大,根本無法阻止寵物狗的進入。
福建南州律師事務所律師賴勇龍認為,根據(jù)《侵權責任法》的規(guī)定,本案中,動物飼養(yǎng)人或管理人理應承擔侵權責任,而公園管理方因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游客損害,也應承擔補充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