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單車、共享充電寶近日紛紛漲價
共享服務“漲聲一片”,你還愿意用嗎?

福州街頭有不少市民騎共享單車出行。
臺海網3月27日訊 據福建日報報道 “共享充電寶的價格越來越高了,很不劃算。”3月22日晚上,福州市民李建榮和朋友在一家餐廳吃飯,席間手機快沒電了,在餐廳前臺掃了某品牌的共享充電寶,用了35分鐘就花了3元錢,而原來每小時只要1元錢。
如今不僅充電寶,共享單車等共享服務產品也都悄然漲價,受到不少用戶的吐槽。央視也在報道中提醒企業(yè)注意吃相。專家則建議企業(yè)要制定合理的價格,并注重提升用戶體驗。
價格猛漲 遭消費者吐槽
在福州寧化地鐵站外,停放著不少共享單車,有哈啰、青桔、美團等不同品牌,不少市民在取車和停車。記者拿起美團APP掃了掃其中一輛單車,頁面上并沒有顯示收費標準,騎到了中亭街附近,共12分鐘的時間,支付了1.5元。
記者整理發(fā)現,不少共享單車起步價已從最初的每小時0.5元、1元提升至半小時1.5元。記者看到,美團單車的起步價為1.5元30分鐘,不滿30分鐘以30分鐘計費,并沒有免費時長,新用戶可以購買7天暢騎4.8元、30天暢騎13.8元和90天暢騎55元等不同的套餐,可以免除每次行程前2小時的騎行費用,超出部分需另外支付。
共享單車解決了市民出行“最后一公里”的問題。家住福州倉山師大學生街附近的黃辛寶,經常去三叉街搭地鐵上班,步行要花近20分鐘的時間,為了節(jié)省時間,他選擇騎共享單車。“共享單車短距離出行還是比較方便的。”隨著共享單車漲價,黃辛寶不得已購買了哈啰單車的會員,但有時會找不到哈啰的單車,只能選擇別的品牌,“沒有會員確實太貴,寧愿搭公交車轉車”。
共享充電寶漲價同時受到了網友的關注。記者在福州走訪看到,在商場、電影院、酒吧、餐廳、酒店等處都有共享充電寶,擺放在收銀臺或店門口,租用價格不一,但都比最初投放市場時的價格有所上漲。在鼓樓區(qū)一家餐廳擺放了多臺小電共享充電寶,收費標準為5分鐘內免費、每半小時1.5元,不足半小時按半小時計費,每24小時封頂30元,總封頂99元。怪獸充電寶則按小時收費,9分鐘內免費、1小時2元,封頂同樣是99元。
在福州寶龍城市廣場,正在逛街的劉女士拿起手機掃碼借用充電寶,她告訴記者,有了共享充電寶后,她并沒有特地去帶移動充電寶,手機電量低就直接租一臺。“每個品牌的收費標準不一樣,有的1小時就要4元,還是高了一點。”劉女士說道,一臺普通的移動充電寶才幾十元,共享充電寶漲價后,會減少使用頻次。
共享服務漲價,受到不少網友的吐槽。網友表示,這是互聯網企業(yè)的套路,用低價來占領市場,培育起用戶習慣后,就漲價“割韭菜”。記者了解到共享服務的定價是市場調節(jié)價,由企業(yè)自行決定。福州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表示,根據《福建省定價目錄》(閩政[2017]56號)規(guī)定,共享充電寶價格不在政府定價目錄內,實行市場調節(jié)價,由經營者自主定價,但應按規(guī)定實行明碼標價,確保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其價格水平受生產成本、供求關系等因素影響,不同時期因市場競爭引起共享充電寶價格波動不涉嫌違反價格法律、法規(guī)的相關規(guī)定。共享單車的定價同樣由企業(yè)自主決定。

福州寧化地鐵站外,擺放著不少共享單車,市民正在掃碼取車。
投訴不斷 質量有待提高
共享服務產品的價格上漲,投訴也一直不斷。根據消費保平臺投訴數據分析,截至3月20日,共受理共享服務相關投訴45066條。其中,共享充電寶相關投訴有1064條,共享單車相關投訴有33459條。而在共享服務的投訴中,主要涉及的問題是歸還難、押金退還不及時、亂收費、霸王條款等。
共享單車出現故障也造成了安全隱患,產生糾紛。福州市民畢先生在去年11月騎哈啰單車出行,因坐墊損壞受傷,他撥打客服熱線,對方告知可以按使用產品內包含的保險流程處理,賠付醫(yī)藥費,但拒絕賠償誤工費等。經馬尾區(qū)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調解后,哈啰公司已對畢先生進行相應補償,并達成和解。
經常騎共享單車出行的黃辛寶告訴記者,共享單車經過一段時間經營后,經營方并沒有及時更新和維修,有不少單車出現了故障。“有些只是小故障,如坐墊壞了、一邊剎車失靈、鈴鐺不響等,不太影響騎行,就將就著騎,不然鎖車會扣錢。”黃辛寶說,共享單車雖然有故障上報的渠道,但需要拍照上傳,有一次處理都花了十幾分鐘,太浪費時間了,干脆鎖車走人。
共享單車高額的調度費也引起不少市民的質疑。3月22日上午,鄭同學在福州大學城公交車站附近掃碼使用哈啰電單車,因自動斷電,沒有看清限行區(qū)域,被收取了30元調度費,這讓他很不滿。
共享充電寶歸還難是網友投訴的一大熱點。市民張小姐有一次在南平出差,在一家酒店借了某品牌的共享充電寶,離開時卻發(fā)現沒有位置可以歸還,她只好放在酒店前臺,結果第二次一看,被扣了20多元,但由于錢不多,就沒有去追究。
共享充電寶歸還問題還會遇到投訴無門的現象。記者在福州12345上看到,今年2月有市民反映稱,他在倉山區(qū)學生街借了一個小電充電寶,但是根本沒有地方還。倉山區(qū)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回復時表示,歸還共享充電寶非該局職能范圍,建議訴求人通過充電寶租用平臺查找歸還點,就近進行歸還。
還有市民遇到充電寶歸還后仍被扣錢的現象。一市民在福州青口鎮(zhèn)一家牛排店借了共享充電寶,歸還后仍被扣錢。經投訴后,閩侯縣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執(zhí)法人員聯系了共享充電寶客服中心,客服中心按程序進行了退款。
共享充電寶的質量同樣令人擔憂。去年,福建省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以普通消費者身份針對福州市大型綜合商貿體、旅游景點、餐飲娛樂及生活服務等經營場所提供的共享充電寶開展比較試驗。試驗發(fā)現,樣品的標識及警示全部不規(guī)范,應引起相關運營企業(yè)及管理部門的重視。此外,檢測的14款樣品中有8款樣品的有效輸出容量低于標稱額定容量,偏差在-10%以上的有6款。

福州寶龍城市廣場門口擺放著共享充電器。
專家:調整價格應適度 用戶體驗要提升
近年來,共享經濟呈現出蓬勃發(fā)展的態(tài)勢,國家信息中心發(fā)布的《中國共享經濟發(fā)展報告(2020)》指出,2020年暴發(fā)的新冠疫情對以共享經濟為代表的新業(yè)態(tài)有沖擊更有刺激,尤其在共享醫(yī)療、共享教育、共享生活服務等領域。
福建師范大學經濟學院副教授林翊表示,共享經濟促進了資源集約利用,是未來發(fā)展的趨勢,但同樣需要進行規(guī)范和約束。他說,早期共享服務通過燒錢的方式,采取優(yōu)惠補貼的形式來爭奪市場,培育用戶,在盈利模式上通過押金和預存金的形式產生了巨大的資金池。但現在已經不允許有押金,隨著監(jiān)管越來越規(guī)范,經過洗牌后,活下來的企業(yè)開始回歸產品和服務的本質,以滿足消費者的需求,企業(yè)的運維成本也在增加,企業(yè)為了維系生存,調整價格是必然的。
“價格調整要有合理的區(qū)間,企業(yè)要經過大量的調研和大數據分析,在不影響市場的情況下做適度的調價,維系企業(yè)盈利的狀態(tài),也讓消費者能接受,顧客才不會大量流失。”林翊認為,共享單車占用公共空間,具有公共屬性,而公交車、出租車、地鐵等公共交通漲價都需要征求各方意見和聽證,共享服務產品的漲價也需要經過一定的程序,政府有必要制定一定的指導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合理的價格。
林翊表示,共享產品做好服務才是王道,漲價后有了成本支撐,要從過去無序的投放和粗放式的管理進入到精細化的運作,要進一步提升用戶體驗,消費者反映的問題要及時反饋,否則消費者會用腳投票。他說,共享服務產品作為公共產品,涉及民生,但目前行業(yè)監(jiān)管還是不健全,需要進一步提升。
“公共產品要有一定的投訴渠道,像公交和出租車要接受運管局的行業(yè)監(jiān)管,共享服務發(fā)展過程中也要加強行業(yè)的監(jiān)管和行業(yè)的自律,比如對違規(guī)的企業(yè)在市場準入上進行限制。”林翊說。(東南網記者 盧金福 文/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