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沈海高速泉州段發(fā)生了一起兩車追尾的事故,司機柳某駕駛的車也在現(xiàn)場,與兩輛事故車并無任何接觸,可最終高速交警認定他負事故的全部責任。這是怎么回事?
記者從泉州高速交警支隊一大隊了解到,6月25日下午3時30分許,柳某駕駛一輛白色越野小車,沿沈海高速泉州往福州方向的快車道上行駛。行駛至洛陽江服務區(qū)附近時,柳某突然急剎減速并向右變道。
在柳某后方,閩BN×××0牌小車的駕駛員急忙打開雙閃并鳴笛示意,同時向左打方向,避免了兩車相撞。不過,該車卻被其后方的閩A5×××J牌小車追尾了。事故造成閩BN×××0牌小車左側損壞,閩A5×××J牌小車車頭右側損壞。
事發(fā)后,柳某認為自己未與后面兩車發(fā)生接觸,覺得該事故與己無關,徑直駕車駛離。后經高速交警查明,柳某駕車行至事發(fā)路段時,其車上乘客急著要上廁所。雖然此時車輛已錯失變道機會,但柳某突然減速并向右變道,徑直從第一車道連續(xù)變道駛入服務區(qū)入口匝道。
最終,經高速交警調查認定,柳某的車輛雖未與其他車輛發(fā)生接觸,但其違法變道影響其他車輛正常行駛從而導致事故發(fā)生,柳某的行為違反了《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在道路同方向劃有2條以上機動車道的,變更車道的機動車不得影響相關車道內行駛的機動車的正常行駛”的規(guī)定,負事故全部責任。
無獨有偶,近日,王某駕車在高速路上行駛,臨近出口才發(fā)現(xiàn)即將錯過,于是強行變道,結果引發(fā)三車事故。
7月3日上午9時46分,王某駕駛一輛黑色新能源小轎車,沿沈海高速從廈門往泉州方向行駛,至沈海高速晉江出口附近時,其在從第二車道變更到第三車道過程中,被第三車道由馬某駕駛的白色重型欄板貨車追尾,車輛被碰撞后向左前方移動,碰撞正常行駛在第一車道由林某駕駛的黑色小型普通客車。事故造成三車不同程度受損。
民警在現(xiàn)場調查時,駕駛員王某承認了自己變道造成交通事故的事實。王某稱,起因是自己在行駛時未注意觀察路面指路標志,臨近出口才發(fā)現(xiàn)即將錯過,于是便不顧右側車道正常通行的車輛強行變道想要駛出高速,最終造成了交通事故的發(fā)生。
高速交警提醒:駕車長途出行,需提前規(guī)劃路線,了解沿途加油站、服務區(qū)、出入口位置;途中集中注意力,根據道路標牌和導航提示,在需要進加油站、服務區(qū)或下高速時,至少提前1公里就變到最右側行車道;萬一走錯路口,絕對不允許急剎減速、任性變道或是倒車、逆行,否則極易造成嚴重后果。(融媒體記者 林志安 通訊員 陳旖旎)
來源:泉州晚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