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眾所周知,未滿18周歲無法申領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更不能交給未成年人駕駛。然而偏偏有人以身試法,終被警方查獲。
近期,豐澤交警根據(jù)泉州交警研判信息,發(fā)現(xiàn)一輛黑色路虎牌小車駕駛員于8月15日在市區(qū)泉秀街星光不夜城路段涉嫌實施未取得駕駛證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民警進一步研判后,將駕駛員黃某(未滿18周歲)及其監(jiān)護人傳喚到案接受調查。經(jīng)詢問,黃某無證駕駛的車輛是由其朋友李某所交付的。民警調查得知,黃某的朋友李某在明知黃某未取得駕駛證的情況下,仍將車輛交給其駕駛,涉嫌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人駕駛的違法行為。
黃某明知無證駕駛是違法行為,依然抱著僥幸心理駕車上路,民警對其進行罰款,責令其簽署安全承諾書。李某明知黃某未取得駕駛證,卻依然將車輛交給黃某駕駛,民警對其處以罰款并吊銷駕駛證,兩年內不得重新取得。
據(jù)交警介紹,未成年人缺乏交通安全法律知識,在駕駛過程中超速、超員、闖紅燈和不按規(guī)定車道行駛等現(xiàn)象屢見不鮮,影響到其他道路參與者正常通行和道路交通管理秩序工作的正常開展。因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識和駕駛技能,加之未成年人應急應變的能力相對較差,一旦遇到突發(fā)情況往往手足無措;部分未成年人貪圖速度與刺激,極易發(fā)生交通事故釀成悲劇,威脅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財產(chǎn)安全。此外,根據(jù)機動車交通事故保險相關法規(guī),就算機動車購買了保險,無證駕駛造成的交通事故也無法獲得保險賠償,交通事故被侵害人將難以得到保險救濟。
交警提醒,機動車所有人把車輛交給未成年人駕駛的,將面臨吊銷駕駛證的處罰。未成年人的交通安全教育需要家長、學校、社會共同推動,豐澤交警呼吁社會各界攜手,共同為未成年人的成長保駕護航。(記者 傅恒 通訊員 莊小強 文/圖)
來源:東南早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