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工商局發(fā)布家用裝修建材類商品消費投訴情況專項分析
警惕家裝建材消費四大陷阱
臺海網3月7日訊 據東南早報報道,再過幾天就是一年一度的“3·15”消費者權益保護日。近年來,家裝建材市場火爆,相關領域的投訴也成為廣大消費者維權的一大熱點和難點。2017年全年,泉州市工商局12315指揮中心共受理裝修服務類消費者來電、來訪、來函的咨詢、投訴和舉報件1259件。其中咨詢件740件、投訴件480件、舉報39件,通過12315投訴臺工作人員對案件進行調解,共為消費者挽回經濟損失102.48萬元。
投訴量晉江南安豐澤最多 有四大類
12315系統平臺顯示,被訴商家所在地主要集中于晉江(114件)、南安(101件)和豐澤(93件)等家裝建材市場較為集中的縣(市、區(qū))。工商部門相關工作人員表示,家裝建材消費投訴主要有4個方面,包括商品質量、合同爭議、售后服務以及廣告宣傳。
商品質量問題方面,部分商家出售的商品不具備應當具備的使用性能、商品使用過程中發(fā)生性狀改變影響使用,商家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石獅的消費者曾女士花2000元購買了一批瓷磚,鋪完后5個月瓷磚出現了變色等問題,與商家交涉,商家一直拖延未予處理,曾女士撥打了工商12315熱線投訴。經12315工作人員調解,商家向曾女士補償了1300元。
合同爭議方面,包括商家未履行合同約定,利用格式條款免除自身責任,加重消費者義務,排除消費者權利等。南安的消費者施先生來電投訴,稱購買裝修板材,經過看樣與商家書面約定了板材顏色款式,并支付給商家訂金2000元,到貨時施先生發(fā)現板材與約定的不一致,商家拒絕處理,于是施先生向工商12315熱線投訴。經12315工作人員調解,商家給予退貨并退還給施先生2000元訂金。
售后服務問題方面,有商家不按約定履行“三包”義務,或無故拖延、無理由拒絕履行“三包”義務。豐澤區(qū)的消費者陳先生購買安裝了一間淋浴房,使用中發(fā)現推拉門出現問題,商家拖了兩個月仍未來處理,陳先生向工商12315熱線投訴。經12315工作人員調解,商家及時上門給予了維修。
廣告宣傳問題方面,有商家發(fā)布的廣告含有虛假、夸大的內容,欺騙和誤導消費者,促銷商品附贈的禮品未按規(guī)定發(fā)放等。南安的消費者陳先生在網上購買了一件衛(wèi)浴產品,商家稱將返還199元紅包,但陳先生購買后商家未予返還,經12315工作人員調解,商家及時返還了199元給陳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