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wǎng)5月26日訊 據(jù)福建法治報報道,晉江英林一男子將車費拿去買酒喝,這讓載他的摩的師傅李某很是頭疼,最后只能求助民警。
5月24日15時許,晉江英林派出所接到李某報警,稱在英林某村道上有人坐車不給錢。民警來到現(xiàn)場后,只見摩的師傅李某和一名40多歲的男子正在爭執(zhí),而該男子坐在地上,靠在旁邊的樹干上,手上拿著一瓶二鍋頭,身上還散發(fā)著酒味。
原來當(dāng)天下午2時許,該男子劉某在龍湖搭乘李某摩托車去英林龍西,雙方談好車費為11元。到了目的地后,劉某下了車告訴李某,自己要先買酒再付車錢。誰料,等劉某回來卻只給李某4元,接著便坐在路邊繼續(xù)仰頭喝酒。李某見無法與劉某溝通,便報警求助。
了解事情經(jīng)過后,民警將劉某送回了家中,其妻子也將剩余車費付給李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