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wǎng)(微博)12月20日訊(海峽導(dǎo)報記者 宋軍營)昨日,導(dǎo)報記者從泉州市交通委獲悉,從明年1月起,泉州將實行新規(guī)——出租車跑班線的,最高罰款5000元。
據(jù)了解,泉州市出租車跑班線的違法行為由來已久,最為明顯的是從泉州新車站跑廈門的,車費與客運大巴差不多;另一個點是從新車站跑石獅、晉江的,每天數(shù)十輛出租車往返。
這些出租車沿途攬客、組客,從2000年的每人10元車費,近年來漲到15元。還有其他出租車從城西江濱沃爾瑪往返永春縣、安溪縣的,車費15元;城東有伊斯蘭圣墓往返惠安縣、泉港區(qū)的,還有部分私家車也參與非法營運。
據(jù)班線客車司機李師傅反映,出租車“拼客”后,票價比客車高出一點,他們與客車爭搶旅客,有時還打人,以前沒有明確規(guī)定,使得出租車跑班線行為愈演愈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