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福州5月31日電(劉豐)2018年,福建全省法院共判處未成年罪犯1296人,其中免予刑事責任25人、適用緩刑138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拘役、單處罰金694人。29日,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fā)布會,介紹全省法院少年審判工作有關情況。
據介紹,近年來福建未成年人犯罪人數、比例以及重新犯罪率都呈逐年下降的趨勢,但犯罪類型復雜多樣化。除了盜竊、搶劫等傳統(tǒng)犯罪類型,也出現了介紹賣淫罪,販賣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等新類型犯罪。同時,未成年人犯罪團伙化、智能化、暴力化日趨突出,甚至在一些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暴力恐怖犯罪、邪教犯罪中也見到未成年人的身影。
為應對新形勢新任務新挑戰(zhàn),福建各地法院建立多種模式、多元化發(fā)展的少年審判工作格局。以福州兩級法院為例,中院統(tǒng)一歸口涉少刑事、民事、行政、減刑假釋案件,建立“大少審模式”;閩侯法院、閩清法院推行“少年與家事庭模式”,推進少年與家事審判的不斷融合。
在轉變管理模式方面,泉州兩級法院少年審判機構和團隊建立集體學習研討、嚴格審限扣延、文書簽發(fā)把關等制度,著力打造裁判文書團隊共享、典型案例推報發(fā)布、法官交流論壇等平臺,為提升涉少案件業(yè)務水平、統(tǒng)一裁判標準、提高審判質效形成有力保障。
各地法院還引入社會力量助力審判工作。三明中院與團市委聯合在少年家事案件中引入“揚帆起航,法伴成長”青少年司法社工項目。三明中院、三明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婦聯、團市委、市關工委等6部門聯合成立婚姻家庭輔導中心,通過采取“社工+志愿者”的形式,免費為有需要的家庭提供情緒疏導、心理調適、婚姻家庭關系指導等公益服務。
此外,福建法院堅持以零容忍態(tài)度,依法嚴厲懲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2018年,全省法院依法判決拐賣婦女兒童、收買被拐賣婦女兒童、拐騙兒童、猥褻兒童等犯罪案件218件317人,其中68人被判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