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5月13日訊 據(jù)福建新聞頻道報道 根據(jù)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今天發(fā)布的消息——
日前,省政府下發(fā)《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公布我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決定從2017年7月1日起,調整全省各地最低工資標準。

●調整后我省月最低工資標準設五個檔
分別為1700元、1650元、1500元、1380元、1280元;
●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也相應設五個檔
分別為18元、17.5元、16.0元、14.6元、13.6元。
福建省月最低工資標準及適用范圍表

福建省非全日制用工小時
